“2014年起出租沪宁高速两侧土地,利用社会资本实施绿化工程,账面显示,2017年至2019年租金79.92万元尚未收取……”在常州市新北区委第二巡察组组务会上,审计组如是汇报。
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此情况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深入了解。通过资料查阅、个别谈话发现,2006年委托5家公司分期实施沪宁高速绿化工程,一期工程采取无偿方式,租期8年(于2013年底到期)。2014年,区农业农村局与5家公司续签协议,有偿出租沪宁高速两侧土地实施绿化工程,租期8年。但由于多种原因,自2017年起,5家公司以各种借口,累计拖欠土地租金79.92万元。
据此,区委巡察办迅速制发《关于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未及时收取沪宁高速两侧土地租金事项立行立改的通知》,要求立即组织整改,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经区农业农村局全力追缴,截至目前,已收到4家单位租金47.66万元,剩余32.26万元的土地租金欠款也已进入付款流程。
巡审联动、双剑合璧,充分体现了“1+1>2”的叠加效应,这是新北区探索多种监督形式贯通融合、提升质效的具体实践和有效尝试。(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