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按照市纪委监委部署安排,以“阳光扶贫”监管平台为载体,紧盯扶贫重点,实施精准监督,真正让扶贫资金“不流失”、让建档立卡户“不落下”、让党员干部“不能腐”。
聚焦职能定位,压实主体责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农业系统整治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倒排工作时序,落实责任单位。先后围绕省纪委对“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督查和交叉互查中反馈的问题,督促职能部门逐条分析,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针对运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开展监督中发现的帮扶责任不落实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先后两次共集体约谈了68家责任单位。
聚焦协调联动,优化平台功能。会同市扶贫办开展“阳光扶贫”系统扩围升级相关调研,推动实现“阳光扶贫”监管系统与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并网运行。整合提升纪检、审计、财政预警监督功能,构建形成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帮扶责任等五大模块,实现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打卡发放、比对存疑问题复核等全方位预警。督促职能部门与教育、医疗、住建等部门进行对接,推动实现基本住房、医疗、教育保障信息的线上比对。同时,开展系统日常运行和制度短板排查,完善系统的功能设计,健全运行责任机制,防止“建”“用”两张皮现象。
聚焦监督检查,强化纪律约束。推动开展脱贫人口数据信息和部门数据比对,制定下发教育、医疗、基本住房保障未落实情况存疑问题名单,组织辖市区逐户核查“两不愁三保障”指标完成情况。先后两次集中对全市所有建档立卡人口进行信息比对核查,筛选存疑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处置。参与全市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检查,围绕建档立卡户、经济薄弱村、扶贫项目和“两不愁三保障”等方面,对脱贫结果开展全面检查,纠治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防止层层“雁过拔毛式”腐败现象滋生。
通过借力科技监管,助推精准扶贫,全市累计脱贫1.93万户3.41万人,脱贫率达100%,提前完成低收入人口脱贫任务。(崔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