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多磨,因为投标文件未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今天我们终于严格按照程序圆满的评审出了中标单位,感谢你们每次专程赶来现场监督……”6月8日,常州市残联的一个政府购买物业服务项目终于画上了大大的句号,市残联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表示真诚的感谢。
这项政府采购,常州市残联委托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织了三次比选,最终选定了市残联下属单位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及文体展能中心物业服务的供应商,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派员进行了全过程监督。这项常规工作正是该组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及相关服务采购管理工作,推动驻在单位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质效和透明度,进行政府采购备案制和重点项目跟踪监督制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该组积极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做深做细“嵌入式”监督工作,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进一步防范廉政风险,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紧盯采购招标,明确监督方向。坚持2019年度的采购/招标备案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并推行《关于在各监督单位开展采购/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对各驻在单位局本级使用财政性资金,且单笔采购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项目一律进行备案,并对重点项目开展跟踪督查或随机抽查。今年以来,驻在单位47共有项采购项目进行了备案,2项大额资金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和1项大额资金政府采购项目接受了跟踪式监督,监督抽查3项采购项目进展情况。
二是紧抓重要环节,确定监督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下达的规范驻在部门资金管理的年度重点工作要求,摸清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不同采购方式各自的风险点,各有侧重开展监督。在本次政府采购物业服务项目中将公开招标比选环节作为重要环节和监督重点,派员全程参与,坚决不做“稻草人”,增强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是关注“收官扫尾”,确保“事后无忧”。针对废标或者未中标可能引发的投诉举报,纪检监察组提醒驻在单位“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应对,一方面要求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实施招投标工作,一方面对废标、未中标情况做相应的解释说明,在招投标现场经所有投标单位被委托人认可后进行签字确认,从而规范“收官”,确保不论哪家单位中标,其他投标单位都“心服口服”,真正做到防范风险、稳定可控。(周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