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反映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某行政执法员的失实检举控告予以公开澄清正名,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消除举报影响。不实举报,背离了信访监督的本质,挫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必须坚决予以反对和纠正。该组经初核,认定此次检举控告失实,及时通过会议澄清的方式消除影响,旗帜鲜明地为担当作为者撑腰、为干事创业者保驾护航。
二是把准澄清内容。该组严把此次澄清工作内容,只针对不实举报中的具体问题,不对澄清对象作出全面评价。同时,该组明确此次澄清的目的和问题范围,将诬告陷害的内容讲清楚,而不是对被举报干部的工作情况或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全面的肯定或背书。
三是做好思想工作。对于被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该组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帮助被失实检举控告者卸下思想包袱,消除负面影响,保护其干事创业积极性。下一步,该组还将开展回访关爱,通过听取被澄清干部想法、单位同事意见和群众反映,看被澄清干部精神而貌、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推动其履职尽贵、担当作为。(杨小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