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上,常州市卫健委党委和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正在热议《关于加强公立医院纪检工作的意见》。市卫健委党委书记朱柏松表示,“该意见积极回应人民对高质量医疗服务的期望,充分体现了新时代纪委监督职能特征和医疗卫生改革新要求,具有深刻意义。”
“惩治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群众身边微腐败,是近年来正风反腐的重点,加强公立医院纪检工作势在必行。2017年市纪委对市卫健委党委开展巡察,专门指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薄弱的问题。2019年中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国家卫健委《公立医院章程范本》的出台,明确规定公立医院设立纪委并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该派驻组周佩对文件起草作出了说明。
针对实践中监督职责定位把握不准的问题,《意见》明确医院纪委是医院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医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监督责任。明确政治监督责任,就是保障医院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医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管理制度得到有力执行,抓好行风作风建设、党纪教育、惩治和预防腐败等七个方面职责。对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等突出问题,持之以恒开展专项整治。
突出对领导干部依法廉洁履职的监督。明确监督权限,对医院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日常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医院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可以参加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重要会议,及时提出监督意见。监督发现主要领导有违规违法违纪问题的,应向市卫健委党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双报告”。整合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等力量,督促领导干部规范办事。
构建科学高效协调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进行管理和处置的规定、年度工作部署推进和考核、重要情况报告、信息共享、纪检队伍建设等机制,正确梳理医院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卫健委的关系,为医院纪委在履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阻力和干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大公立医院纪检人员使用和考核评价的权重。(周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