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沟机采购,未按照内部管理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你作为基地负责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是常州市金坛区派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约谈该区农业农村局下属基地负责人时的场景。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充分发挥“驻”的优势,把被监督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日常“嵌入式”监督的重要内容,教育、警示、预防在先,督促规范决策行为。
用好监督渠道。用实列席党委(党组)会监督渠道,会前,各单位凡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需提前附相关材料报备,派驻纪检监察组分析研判后再决定是否派员参加;会中,针对具体事项,不做“旁观者”,及时发表意见及时提醒;会后,每季度检查各部门党委(党组)会议记录1次,凡涉及决策不规范或违规决策的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及时下发提醒函或纪检监察建议书予以整改或纠正。
扩大监督范围。进一步压实纪检监察系统围绕“六稳”“六保”做好监督保障的整治责任。如针对工信局具体职能,围绕项目资金申报,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规范项目申报机制,把“三位一体”企业奖励资金申报、企业技改项目备案、化工企业整治等事项列入党委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中研究,防止暗箱操作,排除为企服务中的廉政风险。
完善监督方式。以系统管理代替盲目监督,及时反馈区农业农村局物资采购、财务报销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该局推广运用JC6移动办公软件,对大额资金使用、公务接待、商品采购、公车租用等审批手续均做到提前审批、网上留痕,杜绝审批手续“事后补”现象;在开展好日常监督的同时,以专项监督实现“靶向监督”,结合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违规违纪问题审查调查暴露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决定监督选项,在实施过程中注重短平快,做到精准发现问题,找出症结作出处置。(杨金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