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溧阳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法院作风建设新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抓好法官队伍廉洁自律和廉洁执法教育,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促进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进一步推进法院公正廉洁司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廉政教育常态化。组织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并开展廉政知识测试,发布五一、端午等节假日期间的作风建设要求,深入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法院干警全面准确认识“四种形态”的重要意义和科学内涵,切实增强抓作风、转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组织法院机关党委(督察室)严格对照市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坚持突出“谁主管、谁负责”及“一岗双责”的原则,在法院分层次、全覆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把司法作风建设作为一项“一把手”工程,由院长、党组书记亲自主抓作风建设、亲自过问作风建设各项工作安排,其他院领导在分管范围内负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形成“一把手”总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分解工作机制,从责任源头紧扣法院领导干部加强司法作风的使命感和自觉性。
日常监督常态化。把作风建设和司法责任制要求结合起来,参与建立健全包括审核把关、流程管理、专项评查、错案追究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建设,监督院长、庭长的“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司法行为不够规范,法律文书存有瑕疵,报送的材料质量低下;工作中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有规不依,有矩不循;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享乐挥霍、存在特权思想等问题,采用有效方式开展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严肃查处,坚持正本清源,切实把查纠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认真组织、开展市法院第一届特约监督员聘任工作,强化外部监督,织密织牢监督网络。
督导检查常态化。2020年上半年在市法院开展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督察4次,对4个派出法庭现场督察1次,对南渡法庭(新建)、速裁庭无纸化办公等招投标工作现场监督3次,组织开展对“庭审直播”行为规范化大检查活动2次并就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院通报,组织开展对司法鉴定室的专项督察,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及时汇报党组,并反馈给相关庭室要求整改,产生良好效果。针对司法领域“四风”问题,办公秩序和审执秩序、工作中慵懒散拖、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司法行为不规范不严格问题,常态化开展督察,持续开展对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烟(卡)问题的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在日常审务督察及专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通过通报曝光,督促问题及时得到整改。(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