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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以案促改 让司法为民植根于心
发布日期:2020-09-15   来源:金坛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日前,常州市金坛区纪委监委处理了一起因区人民法院助理法官何某工作失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查封被执行人财产,导致被执行人将名下财产进行转移,造成无财产可执行案件。

据此,派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举一反三,督促法院在全院开展一次“坚持司法为民、强化责任担当”教育整顿,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审判执行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把关乎群众利益的小事当成大事来做,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作为司法审判机关,法官尤其一线法官在各个层面同人民群众有着广泛而密切联系,其一言一行,稍有不慎都有可能损害人民法院形象。何某所犯错误虽是个案,但很具代表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有利于让法官特别是年轻法官,树立司法为民意识,积极回应群众正当诉求。”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

同时,该派驻组将积极跟进此次教育整顿活动,会同区法院政治部、办公室、审务督察室组成联合督察组,深入各法庭、执行局等一线部门,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作风纪律、公正审判、依法执行督察力度,对判前不释法、判后不答疑,案件一判了之,案结事未了,办案效率低,工作失渎责等违纪行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吕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