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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小事”不小,正风肃纪
发布日期:2020-09-27   来源:武进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作为单位协调管理公车的公职人员,应该以身作则遵守公车管理规定,你却公车私用,这是典型的违纪违规行为,我们会依法依纪依规追究你的责任。”近日,常州市武进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该区某局办公室科员顾某开展谈话,顾某自以为的一件“小事”,却触及了纪律和规矩的红线。

今年,该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公车管理专项督查,在向该区机关事务局了解各单位公车使用情况的过程中,某局的一辆公车存在周末未归,在外过夜的异常现象,引起了督查人员的注意。

经查,该车辆于周五下班后18:00多离场,周一上午9:00多回场。相关记录显示周六有一条使用该公车去配钥匙的用车申请,是什么钥匙要用三天时间去配呢?

调查人员对用车单和相关人员开展了细致地调查,使用该车辆去“配钥匙”的正是该单位的公车协调管理人员顾某。

在谈话中,顾某表示周五下班后开车出去确实是去配钥匙,但是该车的钥匙很难配,辗转了多家店都没有配成功,准备周末再想办法,顺便去父母、爷爷那看看。由于心存侥幸,顾某觉得有正当事由开公车,多开点路程也不算什么,这点“小事”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在调查人员向顾某解读了相关纪律规定后,顾某涨红了脸,承认了自己的违纪行为,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并吸取教训。(夏惠芬、刘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