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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保驾护航镇(街道)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及“三资”管理整改工作
发布日期:2020-09-30   来源:溧阳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街道的清产核资工作范围有没有全覆盖?集体资产的权限是否明确?核销程序是否到位?‘三资’管理有没有按照通报问题整改到位?”近日,溧阳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在听取某街道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及“三资”管理整改工作汇报时问道。今年以来,该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履职,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镇(街道)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及“三资”管理整改工作保驾护航。

完善制度机制。该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组成督查组,加强对清产核资和三资”管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对所属管辖范围的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全面摸底统计、审核,坚持镇级资产清查范围做到全覆盖、镇级 (街道)集体资产的权限明确,清产核资的程序到位,确保清查盘点“全”、产权界定“准”、存量核定“实”。

细化监督内容。督查组重点围绕“三看”开展工作,贯穿于督查全过程。一看是否准确区分镇(街道)与村(居)、组之间的资产所有权归属关系;二看是否准确区分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程序是否到位,镇(街道)是否成立清产核资工作组、制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工作细则等配套文件,核销程序是否到位,清查结果是否进行确认,清产核资的台账是否完善。三看各镇(街道)是否收集整理清产核资中的有关原始资料和新形成的资料,分类整理成档案,便于后期管理和使用。

严肃执纪问责。督查组根据督查结果,实时调度安排,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贯彻落实清产核资工作不到位、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的,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清产核资工作在阳光下进行。对镇(街道)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及“三资”管理整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纠正,对违反相关政策规定或在推动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行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坚决予以处理,全力护航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确保集体资产安全不流失。(汤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