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市纪委市监委关于信息化监管平台日常管理责任分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制定五项措施,监督推进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定期进入平台开展监督检查,并与市安委办巡查督查处共同负责平台日常管理和使用。督促市安委办及各成员单位建好用好监管平台,建立常态运用机制、健全数据核查机制、强化平台督办机制、创新交叉督查机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落实平台五项工作机制,提升监督工作实效。
二是开展常态化线上督查。协同市安委办巡查督查处负责对平台安全隐患进行分办跟踪,对预警信息进行辨析,随时查看处置进度等全过程办理;定期入网履行监督职责,对问题隐患预警情况进行跟踪,对预警消除申请审核、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监督责任全面落实。协同市安委办,按月对平台的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平台运行情况向市安委办成员单位和辖市区安委办通报,对发现的系统对接不畅通、数据上报不及时、平台应用不充分等问题,必要时抄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辖市区纪委监委。
四是协同监督执纪问责。对安全生产执法数据和问题隐患未按要求进入平台运行或预警频发整改迟缓等情况,派驻市应急局纪检监察组协同各辖市区纪委监委或派驻单位纪检监察组,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问询,倒查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行为。对经数次通报仍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向市纪委监委汇报启动问责或制发纪检监察建议。
五是建立联席会商机制。派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市安委办各成员单位及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辖市区纪委监委加强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建立联席会商机制,对平台运行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如数据对接、运行质量、安全风险等开展共商共治,实现问题线索精准治理,共同推进平台高质量运行。(庄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