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精准定位,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在强化问题线索处置上下功夫,派驻监督质效提升明显。
渠道拓宽,在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上下功夫。通过专项治理、强化驻在部门自收信访举报会商、深入基层听取意见,多形式、多渠道找寻线索。截至目前,已通过初核和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28件,较去年同比增长36%。
强化核查,在转办、交办信访举报转立案上下功夫。切实将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今年以来,收到转办、交办信访件12件,其中检举控告类10件,转立案2件,转立案率20%。
加强执纪,在不断提高自办案率上下功夫。今年以来,已完成立案5件,较去年同比增长20%,除1件司法移送案件外,自办案件4件,较去年同比增长50%,自办案率80%。
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在执纪执法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有机统一上下功夫。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3人,较去年同比增长74%,其中提醒谈话13人、诫勉谈话6人、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留党察看1人,严格严肃的执纪问责,树立了“派”的权威,推动驻在部门政治生态不断优化。
长效监督,在推动驻在部门着眼“长”、“常”、建章立制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上下功夫。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执纪问责。对典型案件加强剖析,深入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通过“两个责任”定期会商、专题专项研究、送发监督建议等,推动驻在部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力,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为驻在部门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纪法保障。(周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