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承担着对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等八个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今年以来,该组为充分履行好职能,擦亮“探头”,将派驻监督向部门、条线辐射延伸,探索建立驻点监督制度,让被监督部门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监督就在眼前、派驻就在身边”。
明确驻点办法。在做好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明确驻点监督的实施主体为“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在单位纪检监察员”,将派驻组内工作人员分为三组,对八个被监督部门每月驻点一次,每个部门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并延伸至下属科室、事业单位,驻点监督方法包含与干部谈心谈话、廉政提醒,检查测试党纪条规掌握情况,与服务对象直接交流、问卷摸底等等,形成“监督一点、延伸末梢”的监督格局。
带着问题驻点。为避免驻点监督走过场,结合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上级布置的阶段性重点监督事项,带着具体问题、具体监督事项驻点监督。截至目前,共实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农村三资管理、小化工整治、水利工程、扶贫、禁捕退捕等驻点监督事项29项,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挥驻点实效。针对驻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每月集中向驻点单位反馈一次,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如针对三资管理,建议加强信息平台管理,专职人员要学好农村政策严格合同签订、固定资产处置审核;针对水利工程建设,提醒加强水利工程员廉政教育,严把工程招投标、增量审核、审计关等等。对驻点监督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问题,坚持一查到底,今年以来共发现违纪线索21件,立案1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15人。(杨金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