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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三大举措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
发布日期:2020-12-31   来源:溧阳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今年以来,溧阳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以“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为抓手,通过强化三项举措,持续深入传导压力,助推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明确监督重点。按照《溧阳市纪委派驻机构八项工作制度》要求,下发组内“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的通知书,督促各被监督单位在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基础上,要求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今年以来,该组先后对7家被监督单位近20项重大事项实施监督,有效推动被监督单位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强化全程监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要求被监督单位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前,提前向派驻组备案,并提交会议讨论所需资料。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会议内容派员参加,对会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或纠正。通过事前把关、事中列席、事后跟踪,筑起全程监督三道堤坝,做到精准有效监督,切实发挥“哨兵”和“探头”作用。

严肃整改落实。针对“三重一大”事项,要求各被监督单位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归档保存,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也对参与事项形成专门监督纪实台账。对各单位每年的“三重一大”事项,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定期抽查资料、分析研判执行情况,对拒不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拒不进行整改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今年以来,该组针对“三重一大”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十余条,现已全部整改到位。(许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