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名字好熟悉!上一轮巡察期间,延伸巡察一家卫生院时似乎见过,是不是同名同姓?”
常州市天宁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郑陆镇下辖各村开展“三资三化”专项巡察,在查阅某村费用开支情况时,巡察组小郭看到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这笔1.79万元的开支用于“老年人体检费”,经办人签名处的潘某某很眼熟。
“莫非村里组织的老年人体检是由这家卫生院对接服务的?”带着疑惑,小郭仔细查看起这张“付款凭证”。
“既没有对方提供的票据,也没有体检人员名单,仅凭一张“付款凭证”就直接支付了1.79万元现金?这背后是不是有什么隐情?会不会存在违规发放补贴的情况?”
在一旁的小唐接过话茬:“我参加过几次村级财务监督检查。确实有很多村委为老年人组织体检,但如果请卫生院来对接服务,卫生院会提供专用票据给村委,也会通过单位之间转账支付的方式收取体检费,用现金支付似乎不合常理。建议你在谈话阶段向村会计了解一下这笔费用支出的真实情况。” 小唐是从天宁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抽调到此轮巡察。
小郭立即将这个问题向组长汇报,组内召开会议迅速确定下一步方案并展开对村会计的谈话。
“你们村2016年为老年人组织过体检吗?为什么没有卫生院提供的票据?体检费为什么用现金支付?”
“确实是组织过的。好像是卫生院说开不出发票,是对方让我们直接支付现金的。”
巡察人员继续追问:“卫生院是可以提供专用票据的,你作为会计,应该非常清楚这一点。而且,明明可以转账支付体检费,究竟是什么原因要付现金?卫生院是谁来领取这笔现金的?”
村会计在巡察人员的反复追问下,说出了实情:“我记得是一个公卫科的科长潘某某,他说需要发放体检人员加班费,用现金比较方便,所以……”
果然如巡察人员判断的一样,村委直接将现金给了卫生院的潘某某。循着这一问题线索,巡察组迅速对其它年份进行核查,又发现2017年村委支付的4.9万元体检费也存在相同情况。
巡察组迅速将问题线索移交给天宁区纪委,后经查实,两笔体检费由潘某某等人发放给参与体检的医务人员。体检工作属于医院的常规工作,应当纳入医生岗位工作职责,不属于特殊奖励范畴,私自发放体检加班费属于违规行为。天宁区纪委分别对涉案人员立案查处,相关人员均主动退出违纪所得。郑陆镇纪委也对村会计进行了诫勉谈话。(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