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九州采风 >> 一线手记 >> 内容
“异地经商”难逃组织火眼金睛
发布日期:2020-06-19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我们收到一封信访举报,举报反映区某事业单位负责人张某与常州某公司负责人钱某共同经商办企业问题。报经委领导批准后,立即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展开初步核实。

核查组通过常州工商信息登记平台对张某、钱某的公司信息进行查询,又询问了公司负责人钱某、调阅了钱某公司的相关资料,几番查证,并未发现张某及钱某共同经商办企业的蛛丝马迹。

奇怪了,难道是恶意举报?核查组小王泛起了嘀咕。“举报反映的内容我们都已经查过了,既然查无实据,我建议作信访了结处理。” 核查组组长老周拿起举报信对小王说,“你看,信里反映的关键细节有很多,不像是恶意举报,我们应该再仔细想想。”老周紧皱眉头思索着,突然眼睛一亮,“之前我们把工作重心都放到了常州本地的公司,钱某会不会在外地还有其他公司?”小王立即对钱某及其关联公司进行综合研判,终于发现钱某在上海还注册了一家经营医疗器材公司。点开“股东信息”一栏后,一个熟悉的名字映入眼帘。“查到了!那张某是不是就是此张某?是否是同姓同名的人?” 

为进一步查证,核查组在向委领导汇报后立即赶赴上海调取该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通过公司资料证实,该公司股东张某就是举报所反映的事业单位负责人。“看来我们要会一会张某了!”老周说道。

“我每天干工作都来不及,哪还有心思去办企业,举报人就是故意诬告陷害我………”谈话室里不时传来张某的辩解声。老周不动声色,直接把赴上海调取的工商登记资料拿了出来,放在了张某的面前。“请你仔细看看吧,股东协议上是不是你签的字?那张身份证复印件是不是你的?”张某先是一愣,瞬间又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呆坐着。

“我以为在外地不会被发现的,没想到,还是没能逃得过组织的火眼金睛,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张某深深地低下了头!

鉴于张某本人能够认错悔错,积极配合组织审查,并且主动上缴了违纪所得。区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后,给予诫勉谈话。(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