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脱贫工作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成效。截止2019年底,贫困人口已从2012年的9899万减到551万。今年是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之年,任务的完成,意味着我国将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
战鼓催征,时不我待。然而,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现象仍有发生。比如,极少数基层干部在核对贫困户信息时流于形式,让早已脱贫的人员长时间领取低保金;个别地方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扎堆检查也是困扰基层的顽疾。在网上,有的基层干部就诉苦道,“检查人员送走一批又一批,我们真是疲于应付。”
面对这种种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在脱贫攻坚中要立足职责定位,切实把监督抓到底抓到位。
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历年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梳理,对查处的领域、违纪行为人身份、行为方式等分类汇总,整理归纳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较为集中的领域与问题。
找准问题关键点后,就要带着问题靶向施治、精准监督。从“小切口”入手,解剖麻雀,实行一领域一专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重点要聚集教育医疗、农村公共设施、扶贫资金监管等这些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
扶贫攻坚工作涉及的点多、面广、线长,就要求统筹好各类监督力量。将内部的监督力量“统”起来,整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驻村纪检监察联络员的力量,开展下沉式监督、机动式监督。将外部的监督力量“融”进来,加强与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做到专才专用、信息共享。让内外部监督力量发挥叠加效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对于扶贫领域出现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微腐败”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典型问题要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用通报曝光倒逼职能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纪检监察建议和提醒函等监督“利器”,既点痛穴指问题,又开药方下猛药。同时,做好“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推动相关单位部门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开展针对性的治理,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真正发挥监督的治本质效。
一日无二晨,时间不重临。眼下,2020年还剩下7个多月的时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一刻不能大意、不能放松、不能停顿,要坚定信心、只争朝夕加油干,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