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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0-22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1日至10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天宁区进行了巡视。2019年1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天宁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做到改彻底、改到位。

一是扛起主体责任,确保层层压实。省委巡视结束后,区委立即召开即知即改整改工作部署会,对照巡视组向我区先期反馈的问题和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在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会议,由区委书记逐条传达、逐条解读巡视反馈意见,并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宋建伟同志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许小波同志,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舒文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常委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月29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反馈意见进行对照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常委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认领责任,逐条梳理、剖析原因。1月31日上午,区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了关于巡视整改的工作方案,确定了82条具体整改措施,并于当天下午,按照巡视动员会的规格,组织召开了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拿出务实举措,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是紧盯问题清单,确保层层落实。紧紧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深入查摆、主动认领、逐一剖析、举一反三,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办整改事项,其他分管区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整改工作方案中的82条具体整改措施,每一项措施均明确了由一位区领导负总责,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协作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有序实施,每项整改措施均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围绕整改任务较重的领域和部门,区委主要领导对分管区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逐一提醒督促,进一步压实整改的主体责任。3月中旬,组建了4个专项督查组,由区委常委带队,针对板块和各牵头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查,先后发出反馈意见单26份,印制通报4份。

三是推动建章立制,确保层层做实。严格贯彻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把点上具体问题与面上共性问题结合起来,围绕脱贫攻坚、城市管理、人居环境整治等多项重点工作,制定出台《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天宁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53个,攻重点抓整改、以制度促长效的机制全面形成。

二、整改落实情况

自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区委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强化落实举措,围绕巡视反馈的问题确定了82条整改措施。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学习十九大精神有温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区委常委会刚性学习制度,区委常委会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统领天宁一切工作的总纲和根本遵循,明确将第一时间传达贯彻作为每次区委常委会的“第一议题”刚性执行,2019年,区委常委会已组织学习传达7次。二是掀起新一轮学习高潮,科学制定了2019年度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全年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20次。截至目前,已开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学习内容和主题更加精准聚焦。在全区开展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成立了专门活动办公室,加强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学习的组织和统筹。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在“锦绣天宁”微信公众号上举办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网络知识竞赛。制定出台《2019年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主体班学习的必学内容。3-4月,组织全区科级干部进行为期4天的专题轮训,并组织闭卷测试。三是持续跟踪督查,3月份,已开展专题督查1次,发出问题清单26份。

(二)关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工作机制及程序,进一步加强了区委对全区工作的全面领导,年初常委会研究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年度工作安排,每月区委主要领导至少召集1次四套班子碰头会议,及时研究、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今年以来,已召开5次。二是优化职能分工及设置,结合机构改革,调整成立了5个区委议事机构,系统研究、调整优化了区委区政府班子领导分工,调整设置了11个机关部门党委(党组),调整优化了国有企业党组织设置。三是强化建议提案办理与落实,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已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共计向42家单位交办119件,将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确保办成率明显提高。

(三)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有落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标新发展理念,第一时间传达和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市委全会精神以及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六个高质量”和市委打造“三个明星城市”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打造“三个明星城市”先行区的总体目标,已制定出台《关于天宁区推进“工业明星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天宁区推进“旅游明星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天宁区推进“管理明星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二是瞄准薄弱环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研究制定《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及时调整武澄工业园发展定位,推进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省环委会办公室《关于严格太湖流域改建印染项目环境准入要求的通知》精神,对全区印染企业进行摸排,形成《天宁区印染企业综合评价基本情况》,制定了相关工作举措。三是深入剖析反思,对全区招商队伍进行了全面优化整合,统一组建了区招商服务中心,结合区域产业特色,成立了特色产业招商部,招商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项目招引的质量和精准度不断提高。持续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成立了东青管理办公室,负责郑陆镇5村1社区管理范围内审批、服务事项。全面启动了郑陆镇总体规划修编,系统梳理了郑陆镇划归以来编制的专项规划,其中未来智慧城范围内的5个专项规划已于今年1月通过专家论证。

(四)关于“防范金融风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加大政府债务化解力度,按照上报省委省政府的化债实施方案层层压实主体责任,逐步压减债务,确保债务得到有效化解、总体可控。二是有效防范涉众性经济矛盾,坚持条块联动,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机制,有序推进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攻坚战。分别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打击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P2P机构退出等相关工作。2019年3月18日,全面启动了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传销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扫楼扫街”专项行动。强化群众防范意识,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集中部署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并对现有风险点成立了工作专班。

(五)关于“防治污染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立了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并成立专班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一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充分利用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全面加强对工业废气排放企业的监管,一季度完成“双随机”工业企业检查45家,对253个项目开展了大气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建筑工地管理六个百分百要求,持续加大工地扬尘管控力度。二是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与市河长办、市条线部门对接,配合做好128项年度市级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落实板块责任,河长督查推进,2019年河长制区级目标任务正在编制中。省水十条考核断面北塘河青洋桥断面2018年顺利通过IV类考核,今年1-3月,断面水质符合IV类标准且优于上年同期数据。三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完成了283家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全面启动了山峰化工原厂址地块修复工程,截至目前,该修复工程已完成总进度30%。开拓化工场地内719吨固废已全部处置到位。对禁养区内的8家畜禽养殖场实施长效管理。清查全区“散乱污”企业,2018年已关停取缔211家、改造规范153家,2019年计划关停取缔125家、改造规范9家。四是深入推进减化工作,关停转移率达56%。2019年拟定再关停转移3家企业,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五是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维护,进一步加大城区管网渗漏问题排查整治,统筹用好市级专项资金,推动一批老旧小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已委托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对郑陆镇污水管网进行整体规划,现已新增高压沉淀池1套,相关设备已进入调试阶段。

(六)关于“决战脱贫攻坚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统筹,已制定出台《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并将选派30名左右年轻干部担任部分村“第一书记”负责脱贫攻坚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创新产业脱贫之路,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积极构筑电商销售平台,已与顺丰、邮政等全国电商企业开展了产销对接。深入推进“焦溪翠冠梨”“黄天荡清水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创建,目前,“黄天荡清水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通过公示。2019年3月,组织开展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建设工作,建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名录,目前,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家庭农场已进入名录。为提高农户技能,先后组织林果培训、水产培训各2期,培训人数达600余人。三是加大对贫困对象的帮护力度,目前,已为部分贫困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部分贫困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为部分贫困人口糖尿病患者、部分贫困人口高血压患者提供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对部分贫困人口进行了随访,并对其档案进行了动态调整。2019年春学期,普通高中减免学杂费从以往的先收后退,改进为直接减免,更好地解决了贫困家庭学生的困难。区人社局对市本级户籍的困难群众(低保人员、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等)个人缴费部分实行了免缴。四是提高对脱贫对象的识别准度,一季度已专题组织召开扶贫业务培训会,全面提升了建档立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七)关于“产业转型升级进展不快”问题的整改。

一是助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第一时间召开了全区民营企业座谈会,印发了《关于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行动方案》,梳理各级惠企政策96条,民营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建立。二是培育壮大“四新经济”,成立了检验检测、工业互联网、智能驾驶等特色产业招商部,大力推进检验检测认证、工业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布局,加快云制造先导中心、智能交通产业园等新兴产业项目建设,至2018年底,全区纺织服装、传统装备制造业产值占比达70.9%,同比下降1.9%,战略性新兴企业数占比达18.5%,同比增加2.6%。三是切实支持科技创新,出台了《常州市天宁区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实施办法》,2018年度区政府科技创新奖励资金已拨付到位。出资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目前共有6家企业申报,4家企业已通过初审。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1-3月,辖区1家企业获南京银行“苏科贷”放款200万元,2家企业完成苏科贷入库。四是加大科技人才引进培育力度,严格对照人才招引、龙城英才项目既定目标,联合多部门摸排龙城英才项目,预计申报项目8家。1-3月,先后举办大型招聘会10场,完成人才引进918人,其中高层次人才32人。

(八)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系统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召开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建设常州后花园,打造诗画新郑陆”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和《天宁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目前,已投入约2126万元,建设完成集镇区污水主管网11.6公里;投入约3800万元,建成乡村慢道36公里;投入约1000万元,建成社区体育公园3个;投入约750万元,改造农村危桥4座;累计投入约1.28亿元,用于建设规划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二是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成立了常州市查家湾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项目清单正在完善修订。成功举办常州市首届乡村振兴暨美丽乡村招商推介活动,与多家企业、高校达成合作协议。第三届梨花节顺利开幕,第二批美丽乡村启动实施,牟家村规划方案已通过市美丽乡村指挥部会议审议,丰北规划方案正在编制完善中。三是试点推进重点区域综合整治,选取北塘河、常焦线、武城村牟家头作为首批“沿河沿路沿规划保留村”综合环境整治试点,牟家头进入工程设计阶段。四是持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重点推进郑陆镇基础设施升级,环镇路、徐家线提档升级设计方案已完成,16个村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进入招标程序。五是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已完成1000人次以上的技术培训,引导村民开办农家乐15家,开设民宿2家。六是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出台了《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天宁区3个市级试点、7个区级试点实现镇、街道全覆盖。

(九)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欠账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保障性投入,2018年高质量完成社保提标、扶贫帮困等10大惠民项目,2019年3月,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天宁区2019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2019年度的10项为民办实事工程,涵盖社保提标、教育提质、健康为民、文体惠民等29个项目,计划投入1836万元对22条背街小巷进行全面整治,目前已完成2条,其余正在办理前期手续中。扎实推进生态绿城建设和小游园提升工程,截至2019年2月,已完成全部7处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和7处小游园提升工程。二是有序实施老小区整治,全面摸清老小区底数,全区共排查出163个老旧小区,条件不成熟的老旧小区98个已由属地街道实行托管,75个老旧小区的保洁实行市场保洁公司外包服务。创新开展“1+5”小区物业管理机制,已推进54个小区引入市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三是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支持,2019年全区启动学前教育建设项目13个。下一步,将持续通过改扩建、地块配建、引进社会资本民办幼儿园等方式完善学前教育设施布点,全力缓解区域型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矛盾。四是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五个统一”综合改革,已完成基层机构领导班子成员人事档案纳入局统一管理,已统一财务管理规定和财务科目,已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已完成基层医疗机构西药统一采购,已建成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建成区域型医联体1个、紧密型医联体1个、专科共建型医联体9个。迅速开展自查自纠,部分卫生机构承包经营的情况已完成清理。五是提升郑陆镇医养供给水平,已将郑陆镇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及信息纳入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通过政府购买为老服务,新增服务对象200余人。引导专业化的社会力量在郑陆镇建设品牌连锁服务站点,年内将建成30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十)关于“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9年度区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纳入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并将其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述意识形态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3月15日,召开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区委与开发区、镇、各街道、各直属党(工)委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切实做到了责任层层压实、压力层层传导。二是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已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全区党建考核,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2019年区委巡察工作计划》,在区委巡察中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三是持续加强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已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纳入全区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2018年12月12日,以“新形势下网络意识形态特点及其应对”为题开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发区、镇、各街道,各直属党(工)委陆续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学习实现质效双提升。

(十一)关于“管控网络舆情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机构改革,已成立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优化制定“三定”方案,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二是不断加强舆情管控,采取人机结合的办法对全区5185个网站进行常态化管理,对敏感舆情及时核实和有效处置,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三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已调整优化网络发言人、网络评论员等队伍,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实施多轮实战演练,确保抢占舆论制高点。研究制定《微信、微博等网络宣传管理和考核办法》,严格规范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管理。现已完成全区镇、街道、机关部门微信群的梳理摸排,即将启动对个人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的梳理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切实管好“身边人”。

(十二)关于“依法管理宗教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委对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已将宗教工作纳入2019年区委常委会工作要点。2019年2月21日,召开了区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月13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区宗教工作,并学习传达了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3月15日,召开了全区统战工作会议,并向开发区、镇、各街道下发了《2019年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健全了三级工作网络、压实了工作责任。二是严厉打击非法传教,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大排查大检查。

(十三)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区委常委会坚决贯彻执行《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全面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二是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天宁区委关于强化民主集中制原则 推进“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的意见》,并对全区各级党组织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确保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全面提高。

(十四)关于“专项学习教育活动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制定常态化学习计划,研究出台《天宁区2019年“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安排》,实行基层组织学习备案制度,明确了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学习计划的审核把关责任,通过列席会议、抽查核实等方式督促落实学习计划。已在14个社区试点开展“初心课堂”活动,在4个村、9个社区试点开展“书记驿站”活动,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营造了浓厚前期氛围。

(十五)关于“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组织生活,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督查工作,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认真落实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抓党建责任制,区领导共计参加分管部门、联系点民主生活会15场次。成立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督导组5个,对全区57个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现场督导。二是用好基层组织监测点,研究制定《天宁区基层组织生活质量监测办法(试行)》,在全区建立30个基层组织监测点,已选派区委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现场督查2轮,抽查单位15个。三是坚决杜绝“好人主义”,区委常委会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召开民主生活会,全体常委同志开展深刻对照检查,常委同志之间互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十六)关于“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已对全区1300余个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摸排,研究制订《天宁区基层党建“筑基·凝心·领航”工程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基层党组织党小组设置的实施意见》。自巡视以来,已清理、整顿、调整了部分生产经营和组织活动不正常基层党组织。二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印发2019年度《党支部工作一本通》1315本,制定下发党(工)委(党组)、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格式模板,由区委组织部指导各直属党组织规范填写,确保基层党组织工作台账精简有效。三是组织个别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厘清了书记办公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职责,规范组织好各类会议,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十七)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将“党纪党规、初心教育、身份教育、信念教育”纳入《2019年度区委党建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和《2019年度天宁区组织工作要点》,区级党群服务中心已于3月建成投用。成立了33个指导组,指导全区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二是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法检、公安、卫健等多个部门,建立了党员违法违纪信息定期通报机制,排查出的党员违法违纪信息,已及时对照党纪党规处置到位。三是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现场核查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目前已核查了26个党组织,未发现问题。

(十八)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全程纪实制度,干部调整后及时形成全程纪实卷宗。进一步细化了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各环节选任程序规范到位。研究制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规范,加强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审核把关。二是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在制定出台《对拟提拔干部人选进行“十查十核”的操作办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工作暂行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操作规程》《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操作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着手修订《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意见》,研究制定《天宁区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领导干部人选推荐考察办法》《天宁区区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三是严明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纪律,从严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区委常委会会议等重要会议及活动纪律的规定》《关于严明纪律切实保证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全面加强重要会议管理,强化机构改革期间组织人事纪律。组织开展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学习,坚决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四是严格干部任前资格审查,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对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人选推行“十查十核”,加强政治体检和资格审查,前移审核关口,严防“带病提拔”。2019年1月起,干部考察时同步开展任前政治体检测评。机构改革期间,已对现职科级干部集中开展了违纪违法审查,并对有关干部选任程序进行倒查,在调查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基础上,依据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十九)关于“三超两乱等专项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有关规定推进非领导职务公务员职级套转,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要求,对明确职级干部进行摸底排查,适时开展职级套转。二是严格执行职数预审制度,严格科级干部职务职数管理,进一步修订《区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自觉接受上级组织部门的监督把关。进一步推进各单位中层干部选配职数预审制度建设,严格开展中层干部职数预审审批,强化内设机构设置的审核把关。三是科学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加强干部队伍日常考察和综合分析研判,结合干部履职情况、个人意愿和身体情况,根据《天宁区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科学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严格执行《天宁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办法》,要求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积极参与本单位领导班子分工或全区重点工作,统筹建立“人才顾问团”“党建顾问团”等队伍,充分发挥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优势和作用。四是加强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兼(任)职的日常监管。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申报工作中,有机融入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兼(任)职相关规定的宣传,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兼(任)职情况排查。日常工作中,从严开展领导干部兼职事项的审批、报备工作。

(二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引领,认真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结合实际、立足长远,研究制定《2019-2021天宁区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行动计划》《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关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实施意见》。二是优化科级干部年龄结构,常态化开展干部队伍综合分析研判,制定出台《天宁区委组织部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工作的意见》,推进综合分析研判的制度化。深入推进天宁区“211”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加大年轻干部使用力度,动态调整年轻干部后备库,着力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2019年以来,结合机构改革、届中调整等,共提拔和进一步使用“80后”科级干部7名,其中正科职干部5名、副科职干部2名。三是加大专业型干部储备交流,围绕聚焦聚力“六个最”发展目标,紧扣打造“三个明星城市”先行区,打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交流渠道,着力发现储备一批专业型干部。2019年以来,引进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专业型干部8名,在机关、事业、国有企业之间交流干部11名,干部队伍专业结构不断优化。四是强化干部培养锻炼,开展专业化教育培训,制定并下发《2019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利用常州在线学习网,搭建科级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组织现职科级干部开展在线学习。有计划地开展中青年干部挂职锻炼和优秀年轻干部结对帮带工作,2019年将继续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薄弱村、安全稳定、征收拆迁、“263”专项整治一线实践锻炼,搭建年轻干部成长成才的“快车道”。五是深化专业型人才的引进培育,按照《天宁区十大人才工程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型人才引进政策,增强地区吸引力。组织开展不同领域专业知识和技能大赛,提升机关干部专业技能,培育优秀业务骨干。加大专业人才推荐评审表彰力度,今年,我区2名同志入选常州市第一批“首席专家”,评审表彰“才富天宁”英才计划入选人员5名。

(二十一)关于“怕负责”问题的整改。

一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抓好“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的落实落细,已优化制定全区年度综合考核方案,对板块、重难点岗位适度倾斜优秀比例。二是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大力宣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三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结合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调优细化了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分工。

(二十二)关于“庸懒散”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修订完善作风建设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常州市天宁区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办法(试行)》《常州市天宁区机关工作人员首问负责制度(试行)》。调整优化作风监督员队伍,已从两代表一委员、村(社区)工作人员、群众代表、机关干部代表中择优聘请了16人担任区作风建设特邀监督员。已于2018年12月开展了网上民调“回头看”专项督查。二是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已将整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列入各级党(工)委(组)2019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工作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2018年12月,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查摆问题,共上报问题清单96份。至3月中旬,组织开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形。三是督促郑陆镇加强粉尘污染问题日常巡查,排查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共整治非法搅拌站、轧石场、石料场共计36个。

(二十三)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立不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有效解决民生诉求,要求全区机关干部全面深入基层社区、企业、群众,优化完善了区领导挂钩联系板块、村、社区制度,常态化走访群众和辖区企业,落实首问负责制,广泛收集民意,全面回应诉求。二是全面治理环境污染,今年以来,累计受理废气问题信访38件、粉尘污染问题信访10件,已全部办结。处理废气、粉尘污染问题立案14起,已下达处罚告知书8件,下达处罚决定书5件。2018年下半年至今,邀请专家会诊团为17家企业治理VOCs提供技术支持。截至2019年3月25日,省级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现已步入常态化运营,分办上级交办污染问题事件328起、办结244起。三是加快破解民生难题,现已完成清凉新村、桃园新村、红梅东村等5个老小区部分楼幢外墙整治的招标工作。列入2019年低洼易涝点整治计划项目5个,清凉一村、许家村、桃花巷等一批低洼地除涝工程现已全面启动,持续强化低洼地应急除涝设施建设,全面排查疏通雨水管网,加强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确保各低洼地顺利度汛。四是全面降低信访总量,坚持领导接访、包案化解制度,今年以来,全区党政领导共计40人次赴信访接待中心一线接访,累计接访群众10批20人次、会办重要信访事项35件次。2019年1-3月,全区共接待群众来访批次和人次同比下降13%、11.3%,受理群众来信件数同比下降59.1%,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十四)关于“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标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系统学习各类民生政策,3月19日,区征收办召集镇、街道、东青办征收工作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摸排和纠正突出问题,区征收办对全区征迁补偿款拖欠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3月底,征收办会同区审计局进行了项目抽查。三是强化跟踪监督,区纪委监委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基层社区规范社区用房管理。加强对村级资产的监管,将资产定期盘点的制度落实到位,增强资产管理的严肃性和纪律性,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十五)关于“过多追求留痕”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行综合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正在研究制订《2019年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办法》《2019年督查工作要点》,全面加强对全年调研、督查等活动的整合力度,切实增强督查活动的计划性,从严控制区各议事机构、各部门组织的检查考核等活动,力争全年各类检查考核次数同比压降50%。二是严格执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凡是需进入社区(村)的工作任务均需经区委社工委审批通过。3月份,对社区既有记录台账和登陆平台开展了梳理,已清理社区准入事项清单外的6个系统、1个APP、2个公众号、8项工作台账,并积极向上级提出合理化建议,整合和减少相关台账要求。创新社工选聘机制,就近选聘社区工作人员,在部分街道创新试点“大社区”“社区联合工作站”等模式,将社区政务、居务适当分离,有效减轻社区干部负担。

(二十六)关于“文山会海反弹”问题的整改。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细则,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坚决遏制文山会海反弹,现已建立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四办主任联络会商制度,每周对全区性会议进行统筹把关,严控会议规格、严控会议数量、严控会议议程、严控会议时间。从严控制发文量,不搞层层转发、不扩大发文范围、不提高发文规格,确保2019年会议总量和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发文总量同比下降10%。召开了全区作风建设大会,对文风会风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要求。

(二十七)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自觉”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开展全程记实工作的指导检查,2018年至2019年2月,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带队指导检查各级党组织记实情况30次,发放反馈意见14份。

(二十八)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重要问题线索联席会商机制,对重大问题线索、可查性较强问题线索和涉及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进行会商研判。开展交办转办问题线索“回头看”,查线索处置是否到位,持续推进问题线索“闭环”办理,提升线索办理质量。二是推行监督执纪问责项目化管理,出台《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二十项重点工作》,明确序时进度,明确工作标准,确保履行监督责任有抓手。三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评估分析,根据市纪委监委“八大类数据”通报,定期对全区各类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比差距、找问题,补短板、增优势,推动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四是发挥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作用,提升巡察监督精准度,2019年首轮区委巡察已完成进驻。五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制定《区纪检监察系统规范化实施意见》,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结合机构改革,区委巡察办列为区委工作机关,增设第三巡察组,“一办三组”已设立到位。

(二十九)关于“重点领域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已将“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执行情况列为新一轮区委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二是加强重点项目监督管理,下达2019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500万元以上)年度计划,全面实行《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转单》,严格执行《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决策审批、建设实施、监督和后评价等环节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三是成立区招投标中心,全面负责区政府投资和国有公司投资项目招投标信息发布工作,目前该工作已与事业单位改革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四是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结合全区机构改革工作,对35个区级机关部门进行分类,及时调整各派驻机构监督范围。

(三十)关于“小贪小腐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

一是突出“两整治”加强监督检查,截至3月28日,共组织面上督查53次,明查暗访23次,检查机关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82次,抽查商场、超市、酒店等358家,暗访机关部门、国企、基层站所、村(局)集体经济组织食堂等65家。二是开展“阳光扶贫”系统平台动态监督检查70余次。三是开展“三资”管理专项督查,对东青办所辖村(社区)进行集体三资财务审计。2019年度区委首轮巡察对郑陆镇21个村(社区)、东青办6个村(社区)进行“三资三化”专项巡察。四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制定出台《天宁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已开展联合执法348次,发放整改通知书170份,关停取缔机构40家,完成整改130家。五是制定“263”专项行动督查问责方案,区纪委与区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建立快速反馈机制,强化问责问效。六是强化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快速处置,针对巡视巡察移送线索、反映基层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线索,全面开展核查,2018年以来,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8起31人、2个党组织,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起。

(三十一)关于“财政资金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拟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加大对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力度,全面规范资金管理。二是开展专项财务审计,完成对东青办下辖5个村的农村财务及“三资”情况专项审计。

(三十二)关于“滥发津补贴名目繁多”问题的整改。

区纪委监委加强对津补贴发放工作的定期监督检查。在全区部署开展津补贴发放自查自纠。结合2018年度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

(三十三)关于“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委上一轮巡视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中央巡视江苏反馈意见认领的共性问题整改和省委上一轮巡视整改情况开展了新一轮“回头看”,逐条对标、全面梳理,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二是成立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干部任职档案工作专项“回头看”,对各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结合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层任职、借用等工作,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职数使用的审核,逐步消化存量、严控增量。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区委将坚决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切实把此次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倒排时序进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果断的行动、最严格的纪律,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区委将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向党中央看齐,与省委、市委对标,强化政治责任,抓实整改。树牢“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以铁的目标、铁的措施、铁的作风、铁的纪律推进整改工作,做到思想上坚决认同、政治上坚决服从、行动上坚决维护。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开展深刻剖析,深挖根源,确保每一项措施到底到边、有所呼应。坚持守土尽责,动态跟踪各级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注重压力传导,强化知责明责、突出尽责负责、用好考责问责,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完成整改落实“硬任务”。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坚定不移整改落实。区委将持续聚焦巡视问题,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在自查的基础上深层次查找问题根源,对照整改工作方案82条举措,按照“查到点上、改到根上、落到实上”的要求,实行目标管理,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对取得明显成效的问题,做到明确措施、时限,紧盯不放、持之以恒,驰而不息地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对已经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组织专项“回头看”,全面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对巡视组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强化对上衔接,切实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解决,强化顶层设计,扎好制度“篱笆”。

三是强化成果转化,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坚持以整改落实促改革发展,把抓好整改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和打造“三个明星城市”先行区的总体目标结合起来,和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推动医养融合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在推动落实中用好整改宣传,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倒逼整改落实的良性循环。在推动落实中自觉接受监督,根据省委巡视办反馈意见主动调整、规范整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虚心接受群众批评,及时回应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确保省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整改成效被组织认可、被群众认可、经得起检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9-69660040;邮政信箱: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办公室(收发室);电子邮箱:czstnqw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