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务必要原原本本学、结合实际学,并发挥‘传帮带’作用,带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好《条例》,推动我们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近日,在常州经开区丁堰街道纪工委的专题学习会上,纪工委书记梁晓波带头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并部署学习任务。
“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仅要单独学习《条例》,还要把《条例》和《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学,做到融会贯通。”专职纪检监察干事史军,他在学习时深刻体会,要把各项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学,尤其注重程序方面的要求,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过审,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
《条例》规定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完善接受各方面监督的体制机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给纪检监察干部划出了“红线”。“要认真落实好《条例》对内部监督的相关要求,严防‘灯下黑’。”纪工委办公室副主任段秋萍表示,学习《条例》既要注重学原文、悟原理,又要结合反面教材,对纪检监察干部常敲警钟。
集体学习《条例》后,纪工委还要求大家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条例》蕴涵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升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监督制度,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要定期自觉开展执法规范化检查和案件质量评查;要从严从实加强监督和约束,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史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