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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探索建立“三个机制”完善巡检联动工作格局
发布日期:2021-09-05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根据省委巡视办要求,常州市委及时将检察院纳入地方巡察范围,市委第十四轮巡察用2个月时间对全市检察院开展系统巡,围绕巡察实际需要建立巡察机构与检察系统的信息共同、资源共享、整改共抓机制,着力深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统筹市县两级巡察任务、统筹组织实施、统筹巡察成果运用、统筹推进监督贯通融合,形成各类监督信息、资源、力量和成果的共享共用、联动贯通,打造巡检协作常州模式。

坚持全局一盘棋,建立信息共通机制。市委把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纳入全市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构建全市巡察“一盘棋”工作格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实施,将检察院纳入巡察协作单位。市委巡察机构建立巡前情况通报机制,巡察前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实际,提出情况通报需求,发函商请市检察院通报被巡察党组织有关涉法涉诉相关材料、案件目录一览表等,根据需要巡察组还可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持函上门了解情况。在省委巡视明确检察院由地方党委巡察后,市委巡察办机构及时向市委汇报,调整巡察工作计划,并发函给市检察院,明确最新要求,及时互通信息。

坚持上下一张网,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强化成果共享,加强与省检察院和县区检察院沟通联系,了解前期检察系统内部巡察情况,合理确定巡察范围和形式,统筹运用常规巡察、巡察“回头看”、提级巡察等方式,全面收集检察院巡察报告、整改情况报告等,充分运用前期巡察成果,有的放矢开展巡察。强化人员共享,对市检察院、6个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检察院开展“系统巡+提级巡”,协调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巡察,根据回避原则合理编入巡察组,为巡察组提供专业化业务支持,确保巡深察透。

坚持各方一股劲,建立整改共抓机制。充分发挥“系统巡、巡系统”优势,巡察办加强统筹协调,做到进度一致、同向发力,各巡察组通力协作,定期座谈交流,对重点问题深挖细查,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分析问题、精准报告问题。巡察结束后,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反馈巡察发现问题,同时将巡察市和各辖市区检察院发现问题同步反馈市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督促全面认领、一体整改。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建议在开展整改督查和回访检查时继续派员参与,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建立省检察院与市级巡察机构沟通、协调、配合的常州样板。(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