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工作人员张某在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时,去了旅游景点,并将门票费用以客运费的名义入账报支。张某的行为应该如何认定?”
“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
“张某的行为也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这是常州市金坛区纪委监委第二审查调查室在“学习日”讨论学习的一幕。
该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每周“学习日”制度,注重将理论学习、纪法讨论和各职能室业务相结合,由室分管领导牵头,在各室内部形成学习小组,安排室务会等时间讨论学习。学习小组成员如在工作学习中遇到疑难问题,都可以在“学习日”交流讨论。
“这种学习模式很好,是一种‘头脑风暴’,在讨论中拓展思维,交流心得,使纪法知识的学习变得更加生动有效。”该区纪委监委第二审查调查室小樊说。
据悉,该区纪委监委近年来将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养作为“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重点工作来抓,除了开展每周“学习日”活动外,还通过集中培训、线上教学、观摩庭审等形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朱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