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破县级行政层级思维束缚,确保各项工作效能提标、效率提速、效绩提质,溧阳市上黄镇实施“2+3”组合监督工程,确保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落到实处。
创新监督方式。“2+3”组合监督工程即全年分年中和年末2次,由上黄镇纪委、政协、人大3个部门对镇“一办七局”及城管、市监、国土、水利、环保、交警等部门进行综合监督测评。
明确监督责任。该项工程由镇纪委、政协和人大3个部门的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旨在落实“两个责任”,畅通监督渠道,有效结合多种监督方式,深化监督触角,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督网络,并形成“管理—监督—管理—再监督”的良性循环。
突出监督重点。依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各部门各单位执行请示报告、请销假等各项工作制度的情况不定期开展检查。同时对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溧阳市委和镇党委政府会议精神,执行生态品质巩固提升、重大项目攻坚、产业绿色转型、营商环境提优、乡村振兴推进、民生保障提标、社会稳定巩固等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2021 年重点工程等方面强化专项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及政策落地见效。
增强监督效果。每次考评结果将发送至职能部门和各分管领导,同时对出现问题较多、较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督查不“走过场”。(徐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