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某某违反廉洁纪律案主体身份材料调取不全面,书证复印件缺少提供人签名,违纪事实见面材料不规范,漏引涉案财物处理条款......,评查得分92分。”日前,常州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室就“一案一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横山桥镇纪委进行了书面反馈。
今年以来,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针对基层纪委缺乏专职审理人员、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镇、街道纪(工)委对自办案件开展交叉审理、集体讨论,并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进行逐案分析评查,变年度集中评查、集中通报为“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
“原来每年评查一次,查出来的问题可能已经在同类型案件上反复发生了,现在这种评查反馈模式更具有时效性和针对性,更有利于我们即知即改。”横山桥镇纪委书记魏胜表示,“同时也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压力。”
压力来源于“一案一评查”配套机制,为筑牢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对在“一案一评查”中被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案件,要求承办单位负责人在全系统季度工作会议上作表态发言;对评为精品案件或优秀案件的,进行通报表扬,通过实实在在的压力传导激发内生动力。
同时,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坚持每季度制发《当前共性问题整改规范》,对共性问题加强统一指导。根据常见违纪违法行为,分类编制《取证指引》《审理指引》和《模拟案卷》,从源头上打好案件质量基础。
“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看似不大,但却涉及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到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横林镇纪委干部施晓君感叹,“通过 ‘一案一评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程序、证据、定性等方面的问题,既能让审查对象心服口服,也给我们办案人员吃了一颗‘定心丸’。”(李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