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级机关纪监工委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中存在的个性、共性问题,形成《案件审理发现问题清单》,及时反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防止问题多点发生、重复发生,取得较好效果。
《案件审理发现问题清单》对照案件审理“二十四”字基本要求、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将发现的问题分为6大类、13项标准。根据分类标准,梳理第一批存在问题21条,对纳入清单的21个问题逐条进行问题描述,比如:缺少部分违纪事实材料、取证手续不规范、两种以上错误未分别定性量纪再合并处理等。纪监工委分别查找纪法条规,提供正确纪法依据、适用条款,方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照学习,共同提高。问题清单印发后受到广泛欢迎,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邀请纪监工委派员在纪检监察组联系片会上解读问题清单,并提出审理发现问题反馈机制要常态化坚持,高层次深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纷纷表示,问题清单是纪检监察组共同问题的“错题集”、纠正问题的“答题卡”,对提高案件质量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案件审理发现问题反馈机制实行以来,案件审理发现问题呈下降趋势,案件审理质效明显提升,今年三季度,案件审理效率比一、二季度平均提高150%。(周婷纪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