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近年来,省委、市委相继出台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公务接待中“不得”和“禁止”的问题,要求更高、纪律更严、措施更实。常州市政协机关纪委始终坚持挺纪在前,推动政协机关各委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接待规定,严格履行申报程序,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把落实好公务接待任务与强化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既合法合规,又务实高效。
一是刚性落实党的纪律,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格对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常州市关于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试行)》等法规制度标准和要求开展公务接待工作,坚决杜绝无公函接待、一函多餐、超标准接待等情况发生,公务往来性接待原则上安排在市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按规定标准进行。
二是严把审批流转关口,压实责任环环相扣。事前,按照“谁负责、谁申请”原则,由对口委室提出申请,指定申请承办人到办公室领取公务接待审批表,填写用餐事由、会议名称、来客单位、来客人数、带队人姓名职务、陪餐人数等栏目,必填栏目要素不全的不予受理。事中,审批表经申请委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机关秘书长审签。秘书长审签通过后,承办人将表格提交办公室行政处,行政处根据用餐需求落实定点饭店及相关联络保障工作。事后,办公室行政处按照“四单一票”(接待清单或函、接待审批单、菜单、用餐人员名单、发票)齐全的要求办理财务报销,做好相关材料汇总归档。
三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廉政建设常抓常新。围绕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全面梳理近年来公务接待情况,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机关各委室持续深化“四治四促”,提出严格控制团组规模、持续推进精文减会、优化调查研究方式方法等整改措施。同时,机关纪委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整改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回头看”,推动机关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保持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常态化长效化。(顾轶群 纪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