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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2-25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8日至10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金坛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1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金坛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15项47个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院党组迅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反馈意见精神实质,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批评意见,始终做到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坚定有力的整改措施,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一)压实整改责任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院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进行全面深入传达,要求以高标准、严举措抓好整改。迅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于立峰同志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领班子成员一起,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迅速安排并带头整改,逐级夯实责任,推进整改落实。从院党组到各业务部门,从院领导到全体干警,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确、共同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抓实责任分解

对照市委巡察组提交的问题清单,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金坛法院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馈的15个方面47个问题,提出118条整改措施。根据巡察“问题清单”,全院上下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目前47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45个,正在整改推进2个。

(三)强化督促检查

院党组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了解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督查督办整改任务落实,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从体制、机制上寻求堵塞漏洞、完善提升的治本之策,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共制定或完善涉及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务督察等方面制度规定19个。目前整改工作已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4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在全院范围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新热潮的通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二是组织开展全院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通过以考促学,做到真学真懂真用。三是创新学习方式,通过院班子成员带头学、支委委员轮流领学、主题实践活动促学、党建工作微信群交流学、学习强国APP比赛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目前,已组织各支部利用“三会一课”进行专题学习。

2.关于“理论学习不及时。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研究不深入,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的通知》,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并督促全院干警进行专题学习。二是院党组以上率下,带头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2019年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督促全院各部门迅速组织学习。

3.关于“理论学习计划不科学。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认识有偏差、执行不严格,存在学习计划制定不科学、学习未按计划进行、以全院干警学习代替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组织党组成员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并遵照执行,重新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按月科学制定详细学习内容,研究拟订并印发《2021年金坛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院党组没有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没有做到半年一次向上级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分析研判会,没有每年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相关记录”问题的整改。

牢牢把握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建立党组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作为院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支部书记年终述职的必述内容。制定《金坛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要点》,并于2020年底完成意识形态专题形势分析会,班子成员围绕各自分管条线进行交流发言。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缺失。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不到位,思想教育、理论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宣传阵地管理,常态利用单位的LED显示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理论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制定《金坛法院关于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办法》和《金坛法院微信群管理制度》,强化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微信群的管理,完善官方网站、微信“金坛法院”的“审核发布”制度,对官方网站各板块内容进行完善,严格工作微信群的管理。

6.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政治工作主方向发生偏离,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成立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形成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对一起疫情防控事件可能存在的敏感舆情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分析,做到常督导促落实。

7.关于“‘法官进网格’效果不理想。对‘法官进网格’的认识不足,进入网格的法官不太关心诉源治理模式与执法办案之间的关系,只专注埋头办案,与挂钩的基层网格联络沟通少,开展活动少,未与基层网格员形成双向互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落实常州中院“法官进网格”相关文件精神,指定专人重新梳理挂钩网格和明确网格职责。二是加强与属地镇(街道)沟通联系,目前已选择条件成熟的华胜社区、金河社区、林丰村等设置“金天平”法官工作站,制度、标识标牌已经设计。建立院班子成员挂钩联系镇(街道)、法庭庭长挂钩联系村(社区)制度,带领所挂钩联系点法官坚持每月一次深入基层网格开展走访调研、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并做好走访记录。目前7名联系点法官深入基层网格9次。

8.关于“尚未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加快完善员额管理制度和司法职业保障制度落实上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召开2021年度工作思路研讨会,加强员额法官和书记员队伍改革研究,确保各项规定举措全覆盖。二是调查摸底现有审判资源,不断强化审判团队的合理搭配。2021年年初调整干警23名,选准配强13名中层干部,聘任卢婷婷等5名实习律师为我院实习法官助理,增补杨瑞芳等2名审委会委员。三是科学合理使用空余编制,通过加大招录和引进力度,不断补充法官助理队伍,同时,加强现有法官助理的培养锻炼。目前已向区委组织部上报2021年法官助理招录计划和外省遴选招录计划。

9.关于“员额法官结构不合理、案件二次分配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落实员额法官进出机制,向上级申请自然退额和应当退额各1人,并做好1名法官助理递补入额的准备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立案环节随机分案机制,印发《进一步加强民商事案件审判流程节点管理的规定(试行)》,不断增强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意识并加强考核力度,深挖审判人员潜力,灵活运用审判方式,尽最大努力化解“案多人少”难题。

10.关于“‘三定’方案认定问题尚未解决。2019年2月金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后,原有“三定方案”不被组织部门认可,新的“三定方案”又迟迟未出台,中层干部提拔进程不畅”问题的整改。

主要是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沟通联系,争取理解支持,顺利完成职数预审并按照干部全程纪实做好干部选拔工作。目前已完成7名副科职干部推荐和13名中层干部的提拔工作。

11.关于“落实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不严格。金坛法院党组自觉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对大乘汽车、嘉投等重点案件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并安排专人值班报送。目前已报送重大事项情况3次。

12.关于“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能不到位。作为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但部分干警大局意识不强,认为安全生产与法院工作关系不大。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意识薄弱,与安委会成员沟通相关情况的主动性不够,没有充分利用这些典型案件教育警示社会关注安全生产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常态机制。举办1次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大会,切实提高全体干警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建立全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元旦、春节前夕分别由分管院领导带队开展全院范围安全生产大检查2次,查找整改安全隐患5处并及时整改。对全院范围消防设施进行动态改造,同时举办安全生产消防演练1次。

13.关于“线索排查范围不广。线索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案件涉“套路贷”和虚假诉讼方面”问题的整改。

主要是扩大线索排查范围,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建设工程、房地产租赁纠纷案件中,审查背后有无涉及非法占地、强制征地、暴力拆迁等黑恶线索;在审理职务犯罪时,审查有无涉嫌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的行为,有无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目前已完成此类122起案件审理中涉黑线索排查工作。

14.关于““黑财清底”财产处置变现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配精干力量,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将排查到的财产线索全部查控到位。二是成立一案一专班,制定黑财清底专项工作方案,设置悬赏执行制度,对涉恶三个团伙的财产重新梳理。对已查封到但未扣押到的车辆,与公安对接全面排查车辆轨迹,提升执行到位率。目前我院排查被执行人44人,扣押车辆4辆,追缴违法所得470.7715万元,罚金136.1万元。三是对于涉恶团伙的房产经过网络司法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的,及时启动二轮司法拍卖,尽最大努力使得不动产变现。目前启动二轮拍卖财产2次,变现增值98.8万元。

15.关于“部分案件审理质量不高。2019年部分干警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被党政纪处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要求全部案件抽查、改判发回必查,定期发布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目前已对2019年、2020年285件发改案件进行评查。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目前已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联合建立实习基地,2020年撰写调研论文25篇。三是建立“目标管理、业绩考核、过错追究”三位一体的奖励激励机制,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目前结合2020年度考核、上级法院评优评先等活动对“百日竞赛”中涌现出的王蕊等2名法官专项记功,王囡囡等2名法官被评为办案标兵、张艺等3名法官助理被评为优秀法官助理,韩璐等4名书记员被评为优秀书记员,我院荣获“百日竞赛”优胜单位。24名行政编干警年度考核被授予嘉奖,5名事业编、12名书记员、2名驾驶员、3名派遣制法警、4名其他派遣制人员考核优秀。四是抽调精干力量在民一庭成立专门案件审理组,做好民间借贷案件的有效审理。目前已审理完毕432件,349件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共涉及案件金额6.66亿元。

16.关于“案件合议不规范、简转普不规范。存在案件合议流于形式、合议庭成员不签发文书、合议程序不够规范、简转普不制作裁定、助理审判员违规独立承办案件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合议庭工作规则》,对巡察中发现的案件合议不规范、简转普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各庭室在召开庭务会议时指出不足,明确要求。二是2020年9月24日以办公会纪要形式对合议庭合议问题进行专门规范,并印发给部门进行规范落实。

17.关于“执行工作推进不力、质效不高。存在终本案件管理未有效落实、审理期限变更手续不齐全、案款管理不规范、案件办理不规范等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由院领导下沉一线,带头开展集中执行5次,召开专门会议5次。二是明确执行局负责人全面抓,抓全面,重在优化流程节点,缩短办案周期,督促财产尽快处置。目前梳理执行工作流程节点梳理5次,制定出台《金坛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细则方案》。三是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大脑”作用。安排执行局局长等2名干警参加省高院组织的854模式2.0版本的专项学习,选准配强专人负责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四是充分发挥员额法官合议制度,有经验法官对年轻法官进行传帮带,提升办案能力;充分利用一次性调查,缩短调查周期,减少财产变现周期。目前,已召开员额法官合议会议7次,建立结对传帮带5对,执行率提升30%。

18.关于“案款发放效率不高、手续不全。存在案款超期未认领和发放、案款不发放未附说明材料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要求,紧盯工作目标,不断创新举措。开展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目前我院案款集中清理已完成71.31%,达到预期目标。二是建立案款发放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完善案款专员的职责,跟踪督促未认领及超期案款发放,对于督促三次未认领或发放的,记录在案,执行局负责人对承办人进行警示谈话。严格执行一案一账号、案款五级审批制度,把好关;与行政装备科紧密协调配合,严格审查拨付清单。目前已督促拨付执行案款6179.4万元。三是组织执行局干警重点学习854模式文件精神,先后组织15人次前往清江浦法院、常熟法院、苏州工业园区等先进法院学习考察,全面推行854模式。目前已完成执行事务中心建设、“中间柜”无纸化等事项。

19.关于“在推进诉讼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重建设轻效果’”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宣传、鼓励、引导上下功夫,通过制作宣传挂图、微信公众号、工作人员引导等方式,让诉讼当事人更加了解诉讼信息化建设的优点和便捷,自主选择信息化手段进行诉讼服务。二是指派专人对网上立案、24小时自助立案、江苏微纠纷等信息化诉讼进行面对面的指导教学,同时在显著位置摆放操作流程图6件,方便诉讼当事人查看学习。三是提高金坛法院干警及工作人员对诉讼信息化建设的了解和掌握,开展专门培训5次。收案缴费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并积极开展信息化办公能力培训,目前诉前调解的4237件案件全部录入诉前调平台,2个调解室已经基本实行利用江苏微解纷平台进行调解且有音视频记录。

20.关于“少数法官办理案件消极拖沓,少数法官行使审判权力不作为”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出台《金坛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流程节点管理的规定(试行)》,并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1期。二是强化法官的责任担当意识,在办案中主动收集并认真审查证据,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做到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加强判后答疑释法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下一步将开展专门培训,着力提高法官的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

21.关于“对干警近亲属在金坛法院代理案件,违反执业回避规定的监督核查工作没有跟进”问题的整改。

在全院范围开展干警近亲属在法院案件大排查活动,并按照“三个规定”总要求,进一步梳理近亲属在金坛法院代理案件情况,严格回避制度。及时对3起因涉嫌回避制度案件转交其他法院办理。

22.关于“对违规违纪问题‘轻拿轻放’、处置失当、不敢动真碰硬,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调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2次,对1名干警违规违纪问题及处理结果在全院范围内下发通报。二是加强对党员干警的教育管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将“三个规定”等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资料汇编发至各部门每名干警,利用一季度“三会一课”时机,由支部集中组织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干警的纪律规矩意识。 

23.关于“与政法系统相关部门的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对于刑事立案标准的确定尚未统一,案件移送反馈的渠道还不够畅通”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制定《涉黑恶案件联席会议机制》《法院移送公安案件跟踪反馈机制》,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标准、诉讼衔接、数据信息及执法司法问题等进行通报、分析、研判,统一证据标准,准确适用法律。二是对本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建立跟踪反馈机制,及时跟踪督查、反馈侦查处理结果。目前已协助移送民事案件29件。

24.关于“方便群众诉讼的实质性效果体现还不够明显对12368平台的使用停留在形式层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强化协作意识,各部门、各办公室、各业务口增强工作对接协调,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模式。二是建立对事销账方法,明确每名工作人员制作工作台账,做到一事一销,对长时间没有解决的及时跟进了解情况,协商解决办法。目前已完成2502件事项的销账。三是在微信公众号、法院官网、宣传工作图中及时准确告知诉讼当事人12368热线的服务范畴,实施精准服务,一站式解答。目前12368平台已移交常州中院管理。

25.关于“接待群众过程中,存在塞责推诿,敷衍了事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定期组织业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购买《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实务规范》等相关专业书籍,方便工作人员进行及时的查阅和学习。在《2021年度金坛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方案》中明确规定,加大对窗口接待工作人员专项督察频次和力度。并开展两次专项督察。二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和信访接待登记制度。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按照法律规定时限进行立案。对当事人来金坛法院进行现场立案的,如材料不符合要求,讲明原因。对不符合法律关系的案件由立案法官做好解释,减少矛盾,目前,已完成立案5013件,群众满意度总体较好。三是围绕基层法治需求,主动开展上门服务。通过“回访帮扶”、“模拟法庭”等平台加大送法进社区、企业、学校力度。2020年完成相关活动28次。

26.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造假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以及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及时召开院党组会传达学习,结合全院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建立落实清单,跟踪抓好落实,落实进展情况及时向院党组报告。目前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党组讨论研究20次,利用审务督察对党组会决议事项督办检查3次。二是拟定《金坛法院参会反馈落实情况表》,及时跟踪院领导参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传达落实和贯彻实施情况5份。三是进一步完善审务督察制度,在《2021年度金坛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方案》中明确向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和院党组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等方面督察倾斜。2021年以来已完成审务督察1次,点名通报干警4名,通报部门1个。

27.关于“部分干警漠视群众合法权益,滥用裁量权”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落实《金坛法院法官审判权力与责任清单》《金坛法院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各审判主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出台《金坛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商事案件审判流程节点管理的规定》《金坛法院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二是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化开展,建立全部案件抽查、改判发回案件逐案评查制度,发布重点信访案件评查通报4期、“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专项通报7期、案件质量评查通报7期,案件审限评查通报2期,长期未结案专项评查通报1期,案件临近法定正常审限届满通报3期。三是举办2021年度工作思路研讨会,梳理汇总2020年度法官培训学习情况,筹划开展好2021年度法官培训工作,2021年我院赴浙江大学组织开展业务能力提升班已获区委组织部批准。四是严格遵循“应直播尽直播”、“应上网尽上网”原则,加强庭审直播与裁判文书上网工作。2020年度,全院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10835篇,通过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4940件,2020年对2名滥用自由裁量权、失职渎职的干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8.关于“个别工作在抓落实的过程中落不到底、落不到位,导致工作虎头蛇尾”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涉及涉诉信访答复、案件未及时归档等情况,举一反三,安排专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及时做好答复跟归档。目前已督促完成4件信访答复。二是已制定出台《关于建立金坛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建立院分管领导驻部门工作机制,明确要求每月必须安排一天时间到所分管部门进行工作督查和检查,切实推动部门工作落实。

29.关于“司法不廉问题仍未杜绝”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全院范围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和“私车公养”、挂证取酬、违规借贷等专项治理工作,对党风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排查梳理。二是完成2020年度院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述意识形态总结工作,召开2020年院党组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并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二是在院立案庭随案发放《金坛法院廉政监督卡》。三是制定《金坛法院工作人员因私出境管理办法(试行)》,对干警持有的护照和港澳通行证进行全面摸排。目前已将新提拔的4名副科职干部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及时上交组织部,并提醒2名回国后人员及时向督察室上交。四是制定《金坛法院谈心谈话制度》,开展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制度》《金坛法院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从严管理干警。五是进一步深化在审判执行部门选派廉政监察员制度,组建12人的廉政督察员队伍,1名干警被评为2020年度优秀廉政督察员。

30.关于“违规发放补贴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目前已在2021年春节前进行廉政学习教育,并做好督察检查工作。

31.关于“公车管理不严。部分公车高频次的加95号及98号汽油,存在铺张浪费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规范公车管理制度,切实做好统一调度与管理,强化日常监管。二是进一步规范公车维修、加油等费用的报销,确保准确完整清晰填写各项报销凭证。坚决做到除必须加95号汽油车辆外,其余一律不得加95、98号汽油,否则不予报销。目前行装科已会同派驻纪检组、督察室开展了一次专题教育,组织开展了一次公车管理使用专项检查。

32.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食堂个别公务接待用餐审批表填写不规范、关键信息内容不全,且未附函”问题的整改。

主要是严格按照金坛法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实行“接待必有函”,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接待,规范填准填全相关信息。目前已对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33.关于“零星工程管理不规范,审批手续不全”问题的整改。

规范维修项目报批手续,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严格按预算支出,加强大额支付的内部审批程序。目前,对巡察反馈中指出的零星工程进行专项审计,未发现问题。行装科已会同派驻纪检组、督察室开展了一次专题教育,组织开展了一次零星工程专项检查工作。

34.关于“财务报销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部门认真学习《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重点加强干警的支出报销标准和规定方面的学习,同时要求财务室相关制度落实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二是制定《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禁止使用现金结算,行装科已会同派驻纪检组、督察室开展一次相关人员的专题教育,组织开展了一次财务管理自查自纠活动。

35.关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意识淡薄。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对法院党组和行政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认识混乱,党组织议事规则与行政议事规则权责边界不明”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党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理清党组工作和行政工作的关系。二是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要求,修订完善《金坛法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了院党组会召开的程序、参加人员及讨论议题等内容。三是明确院党组会议由院政治部专人负责记录,确保党组会议记录详实、准确及规范,并建立纸质、电子、录音三项记录备查。

36.关于“重大决策不够民主,事前讨论不够充分。重大决策不科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院党组会议的召开程序,建立党组会研究议题清单机制,党组会召开前提前将会议研究的内容报送每位党组成员,以供党组成员充分酝酿,做到会议主题重点明确。二是坚持重大议题会前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征求意见。规范发言要求,促进党组成员围绕主题重点充分讨论,推动科学形成党组决定。规范会议记录,与会班子成员签字确认。三是对院党组会研究执行未到位的院史陈列馆、图书馆、健身房等决策进行重点督办,目前已健身房已投入运行,完成院史陈列室设计工作,三月份全部投入运行。

37.关于“党组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到位。党建工作力量配备不到位,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院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意识。研究制定党支部“堡垒指数”、党员“先锋指数”考核健全高质量党建评价体系,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促提升、三年提质量”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我院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二是结合年初人员调整已改选党支部书记1名,配强11名党务专职干事。三是细化院党组抓党建工作分工,建立党建工作项目清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院党组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目前已发放《党员领导班子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提醒单、告知单》6份,并开展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讲评会议。四是将党建工作融入金坛法院文化、阵地建设,总结提炼金坛法院“365”党建工作法,打造“一廊三馆两基地”党建阵地。

38.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党组未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领导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认识不足,只抓业务,很少抓党建”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主体、内容,提升思想认识。目前已出台《关于调整金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并开展2020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述意识形态活动。二是拟定《金坛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纪检监督“四责任”清单》,建立主体责任纪实台账,压紧压实院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细化院党组管理监督职责、督察室监督执纪职能和各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职能,强化协调配合,共同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监督管理。三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履责纪实报告制度,如实填写领导干部年度纪实手册7份。

39.关于“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力度不够。未见已处理人员的违纪违规问题在全体干警警示教育大会上的通报记录,未见已处理人员在支部大会的通报记录”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违规违纪已处理人员及时上报中院,编写警示教育典型事例,对1名干警违规违纪事件及时由党支部党员会议形成决议,并由各支部通报至全体党员。二是已会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检察院在金坛法院建立刑事审判庭警示教育基地,加大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力度。

40.关于“基层组织生活不规范,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各支部专题学习《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二是对院党支部组织生活、党员发展、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执行情况建立定期抽查机制,对执行不规范、记录不齐全等问题,发放书面整改意见书,并限时完成整改。三是推行“清单式”党建制,每月初将党支部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列成清单,下发各党支部,要求照单抓落实,目前已发放任务清单30余份。四是拟定金坛法院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方案,推行党支部“堡垒指数”、党员“锋领指数”考评。

41.关于“部分党支部谈心谈话记录明显存在后期补记情况,且个别谈话人数与常理不符”问题的整改。

印发《金坛区法院谈心谈话制度(试行)》,明确谈心谈话类别、内容和方式方法,规范谈心谈话记录和对象。目前已对2020年度各支部谈心谈话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谈心谈话制度未落实,或落实不严格的责令整改。

42.关于“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整改。

一是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金坛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办法(试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选拔任用干部。同时,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综合分析研判,动议前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坚持档案必审、信访举报必查、纪检监察意见必听。二是规范研究干部人事议事议题的会议记录,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一人一档”的要求,对新选拔任用的13名中层干部的全程档案资料进行归类存档。

43.关于“干部长期不交流,班子分工长期不调整”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院班子成员调整,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明确分工,并印发《关于院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二是对经历单一、在同一部门、同一审判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同志,特别是对缺少多岗位锻炼、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同志,适当安排岗位交流、有计划安排到人民法庭工作,2021年年初对9名同一岗位工作满5名的干警调整工作岗位。同时结合此次干部提拔,为7个部门配备了35岁左右年轻中层干部,确保每个部门都能形成年龄梯次搭配、人员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

44.关于“人事管理机制执行不严格,队伍不稳定,人才流失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法官看法院、法官看法官”青年干警沙龙,面对面听取青年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做到用感情暖人、用事业留人,激发工作活力。目前已开展青年干警沙龙3期。二是搭建“守初心.担使命”青年干警联盟,实施政治导师、业务导师“双导师”培养机制,成立“金天平”志愿服务队伍,真正让年轻干警在一线锻炼、一线成长。三是开展新时代金坛法院院训公开征集活动,引导全体干警进一步凝心聚力,激发活力。目前已收集到院训14条,并对收集到的院训进行民主投票推荐。

45.关于“干部结构不合理,年轻干警储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提拔13名干警为中层干部,其中中层副职平均年龄为35.8周岁,中层正职平均年龄为41周岁,真正形成了“432”强链结构,解决青黄不接的问题。二是综合研判未来五年队伍空岗31人的情况,科学合理使用编制,加强与上级组织部门联系,通过招录、引进等多渠道储备一批年轻干警。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民事案件起诉率居高不下。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有效,根据省高院通报的2019年“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情况,金坛地区远远高于全市和全省平均水平”问题的整改。

一是由区委政法委牵头,会同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以及镇(街道)前往浙江桐乡市等地区学习诉源治理工作先进经验。(已向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因疫情影响尚未前往)二是积极沟通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选优配强人民调解员队伍,注重沟通联系,目前已与东城街道华胜社区、金河社区,尧塘街道林丰村确定组建调解员队伍,并由我院帮助进行培训管理。争取区委政法委支持,在全区层面建立“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通报制度。目前我院配备10名人民调解员,2名调解助理。

2.关于“机关党务工作者忙于业务,对党建基础知识和党建工作能力的要求不高、业务不熟”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印发《关于报送金坛法院基层党支部专职党务干事的通知》,每个支部报送一名党员专门从事党务工作,并通过资格认证,专门印发文件进行明确。目前已完成11名专职党务干事的认证。3月初计划召开专题业务培训班。后期计划由院机关党委牵头制定“党务工作者三年培训计划”,每年进行四期培训,对党务工作者进行新时代党建思想、党务知识、业务技能、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同时,结合党员活动室改造将“三会一课”、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等重要工作流程上墙公布,目前该项工作正在与党员活动室重新完善一起设计中。建立党建工作群,既方便各党支部开展学习交流,也增强对各支部的业务指导。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我院没有尚未启动的整改。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步,金坛法院党组将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抓常抓严抓实,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法院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我院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切实把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不折不扣履行好“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不落空,不松懈。

(二)深化后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强化督促监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件件落实;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促落实,强化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法院内部管理和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三) 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全面创优。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推进我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积极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不断探索完善符合审判规律的权力运行机制,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做到权责统一。不断加强案件各环节协同配合,进一步提升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实效。继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拓展无纸化办案适用广度与深度,提高审判业务信息化水平。全力抓好繁简分流机制建设,协调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促进审判执行质效全面提升,用一流的司法业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9-82399652;邮政信箱: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18号金坛法院政治部收;电子邮箱:641883576@qq.com。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