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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创新机制凝聚巡察组织工作合力
发布日期:2021-01-18   来源:钟楼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进一步彰显巡察利剑,常州市钟楼区巡察机构通过建立健全“队伍共建、规范共促、责任共扛、成果共享”的“四共”机制,推动形成巡察工作强大合力。

一是队伍“共建”——搭建干部“大平台”。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专业人才库,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将选人用人情况纳入区委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

二是规范“共促”——营造沟通“新机制”。区委巡察组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工作情况汇报时,专项检查组派干部参加,重点检查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干部队伍日常管理监督等方面的问题。并就选人用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部门或重点岗位进行延伸了解。

三是责任“共扛”——确保整改“真落地”。区委巡察办将巡察发现涉及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线索以及区管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及时移交区委组织部处理。区委组织部做好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巡察整改监督,重点跟踪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选人用人等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四是成果“共享”——增添工作“强助力”。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区委巡察办及时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等材料提供给区委组织部,作为区委综合考核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区管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区委巡察办和区委组织部抓好巡察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工作,选优配强巡察干部,全面增强巡察监督专业能力。(戴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