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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坚持靶向定位,突出“五大重点”,高质量推进对村(社区)巡察
发布日期:2021-05-19   来源:金坛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常州市金坛区在对村(社区)巡察中,坚持以“三个聚焦”为前提,立足基层实际,进一步梳理对村(社区)巡察监督内容,明确“五大重点”,确保巡“深”察“透”,高质量推进对村(社区)巡察工作。

以监督村级集体经济为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重点关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检查村集体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是否合理,集体资产租赁、资金入股等投资方式是否合法合规,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是否有效。2018年5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某村时发现,该村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违规向私人企业出借大额集体资金,企业因土地指标等问题导致项目一度停滞,该村出借的集体资金未能及时收回,存在严重流失风险。巡察组及时将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移交金坛区纪委监委查处。

以监督村级重大产业项目为重点。围绕村(社区)产业项目发展情况,检查各村(社区)在农业种植、养殖产业发展布局是否科学合理,产业项目实际规模是否属实,产业成效是否可持续,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是否规范等等。2019年3月,区委第三巡察组在延伸巡察村(社区)时发现,一些村盲目跟风发展“标米”特色种植项目,专业种植合作社零散杂乱,各村之间恶性竞争,资源资金投入浪费严重。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引起区农业农村局和有关乡镇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专门研究制定了现代农业发展规划,通过明确主产村、成立专业协会、整合资源、塑造可持续产业链、实施行业集中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成功打造了区域性标米生产基地,创建了全省示范基地。

以监督村级专项扶持政策资金落实情况为重点。围绕对上级惠农政策扶持落实情况,检查相关专项资金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资金使用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侵占等违纪违规问题。2019年5月,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某村时发现,该村为申报省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有关项目,先后注册登记多个未实际经营的养殖合作社、养殖场,并通过聘请第三方会计公司代为“走账”,编造施工合同、制作银行资金流水和相关票据等方式套取财政补助资金,再利用套取的资金实施项目建设。巡察组及时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查处。

以监督村级民生工程项目落实情况为重点。围绕各村组织实施的民生工程领域的作风和腐败问题,检查惠民项目资金是否发放到位,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是否遵照民主决策和招投标等程序规定,是否有村干部插手工程项目等违纪违规问题。2019年3月,区委第四巡察组延伸巡察村(社区)时发现,一些村在农村环境整治、道路兴修、基本农田建设等惠民项目中,既缺少前期科学规划,也缺少民主决策程序,有的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部分村干部违规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巡察组将该类问题作为重点事项交办给相关镇党委立行立改,有关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查处。

以监督村(社区)大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为重点。围绕村(社区)集体账户中大额资金往来情况全面梳理,深入检查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村干部个人私自借款、变相挪用,大额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流失风险等问题。2020年2月,区委第四巡察组在巡察村(社区)中发现,个别村仅通过“两委会议”简单讨论,先后多次将大额集体资金借给个人使用,部分借款存在本息无法及时收缴到位的风险。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查处,存在流失风险的集体资金也被及时挽回。

目前,金坛区委共开展了3轮对村(社区)延伸巡察,实现对全区127个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共反馈问题2180个,其中涉及“五大重点”方面问题1399个,移交问题线索51件,查处村干部31人,留置并移送司法机关4人,对村(社区)巡察成果显著,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充分彰显,为全面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作出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