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整改或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后重复出现问题,未对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等整改问题建立起合理完善的制度,敷衍整改、整改走过场……”近日,常州市新北区常高新集团纪委关于监督检查量化评估细则提出的问题。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要求,有序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的有效机制和制度环境,常高新集团纪委重点围绕“组织领导、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总体评价”四项大类指标,制订出台了《常高新集团监督检查情况量化评估表》,每季度对被监督检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科学量化评估。
集团纪委通过自查自纠情况表、监督检查记录表,整改反馈报告等详细分析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任务的具体内容,以开展制度宣贯、落实整改、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走访了解等方式,对照《常高新集团联合督查情况量化评估表》,重点检查相关单位发现问题后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整改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制度设计优化是否完善、合理、标本兼治等对各单位进行评估打分。
开展专项监督工作以来,集团纪委聚焦“四风”问题、安全生产、“三重一大”、招投标业务等问题,共对15家子公司专项督查,下发督查专报5期,开展提醒谈话15人次,同时对3家子集团进行量化评估,专项监督检查已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常高新集团纪委负责人表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业,采取更严要求和更实举措,紧盯重点领域和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国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监督实效,为常高新国企改革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