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常州市旅游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企业积极性,加强旅游企业品牌建设,进一步规范市级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奖励制度,近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文广旅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文广旅局按照文旅部、省文旅厅最新政策,对原有《常州市市级旅游发展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三个方面进行更新修订,出台了《常州市市级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奖励实施细则》。
一是扩大奖励覆盖面。积极落实文旅部、省文旅厅的最新政策和精神,扩大品牌创建奖励范围,包括乡村旅游重点村、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文旅消费实践示范单位、文旅公共服务机构融合试点单位、金鼎级银鼎级文化主题酒店、金树叶级银树叶级旅游旅游饭店、黑珍珠餐厅、文旅重点实验室、文旅装备技术研发基地等,均为首次进入奖励范围;
二是抬高部分品牌创建的奖励标准。重点奖励影响力大、美誉度高的文旅品牌创建,最高奖励额度将达到100万元;
三是加大资金使用的监理力度。细化项目申报流程,规范项目审核机制,强化奖励事中事后监督,保障专项奖励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合规。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派驻市文广旅局纪检监察组督促相关处室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核和奖励,切实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有效。(赵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