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积极回应各方关切,突出工作重点,以有力监督,积极推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食堂管理体制调整。
一是监督推进调整“经营方式”。改委托经营为“1+1”自主经营模式,择选4所学校,探索试行;廉情分析试点情况,推动阶段小结,健全完善制度。根据委托服务合同到期情况,依法、有序、平稳逐步调整实施,到2022年秋实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全部食堂自主经营全覆盖。
二是监督推进调整食材“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建立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库,打造学校“阳光食堂”食材采购平台,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通过该平台实行供应商线上开标,统一品质标准、统一竞价采购、统一信息发布,降低食材采购成本,保障食材品质安全,防范廉政风险。
三是监督推进调整资金“监管方式”。从收、支两个环节入手,对伙食费资金流实行闭环管控。“收”环节由市教育局在银行开设监管资金专户,学校在专户下开设独立监管子账户;“支”环节食材类支出全部依据平台采购账单定期向供应商支付食材费用,所有支出事项均由平台完整记录,确保全程可审计追溯。
四是监督推进调整食品安全“监督方式”。使用智能溯源核磅秤验收,强化索证索票、食品安全自查、建立原材料溯源机制;将与相关第三方签订监督合作协议,由第三方每天对学校食堂和配餐公司进行视频监督和现场巡查监督,坚决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年初,该组已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食堂管理体制调整工作作为2021年度嵌入监督项目,加强全过程精准监督;下阶段,该组还将通过深入学校现场、与师生座谈、走访供应商等方式,对该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周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