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四个聚焦”抓监督,持续督促推动牵头职能部门--市财政局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聚焦压减目标抓监督。对照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十条措施》中“ 2020年部门预算‘会议费’、‘培训费’按年初预算压减30%”等硬性指标,派驻财政纪检监察组紧盯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精准开展监督,确保压减目标落到实处。市财政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一般性支出压缩10%以上,预算执行期间再统一压减5%;全年“三公经费”执行数比2019年压减1200万元,压降20.19%,其中公务接待费压减380万元,压降35.11%;全年“会议费”、“培训费”执行数比2019年压减近3700万元,压降33.58%。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中,“三公”经费再压降20%,一般性支出再压降10%。
聚焦资金使用抓监督。派驻财政纪检监察组推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融入日常监督,跟进资金执行进度,全程督促资金使用管控。督促市财政局通过硬化三条约束,加快资金执行提高效率。一是做到政府专项资金“紧执行”。对截至当年9月30日执行进度低于50%的政府专项资金按规定比例收回财政,2020年度收回近4000万元。二是预算追加“紧调整”。确需调整的项目层层审核、严格把关。三是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紧结转”。市级财政拨款和专项收入形成的结转资金原则上不再结转至下年度支出,4000多万元结余资金收回平衡预算。
聚焦改革创新抓监督。围绕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十条措施》“创新与节约双管齐下”的要求,督促财政部门加强对政府采购、能源消耗、绩效评价等一系列改革创新。市财政局积极推进三项改革,严格降低运行成本。一是推进政采深改“谋创新”。创新推行大宗物品集中带量采购,食堂食材、后勤服务集中统一采购,指导试点建筑“三材”联合采购,大幅压减采购成本。二是实施市行政中心能源托管“降能耗”。每年可节约能源费用200余万元,节约率21.3%。三是突出“预算+绩效”双轮驱动。2020年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压减市级预算支出3120万元。
聚焦合规合法抓监督。派驻财政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津补贴发放、社会化用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财政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工会福利政策的通知》、《关于加强和规范辖市(区)编外用工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确保人员、津补贴全面规范,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效能。(廖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