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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多措并举亮剑“挂证取酬”专项治理行动
发布日期:2021-08-10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今年以来,常州市纪委监委围绕进一步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开展“挂证取酬”专项治理工作。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在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领会专项治理工作精神,强化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主动对接核实情况,严肃稳慎处置问责,专项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系统谋划,明确整治重点。在专项治理文件下发之后,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工作群通知对口5家驻在部门,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自查自纠的要求,梳理本部门人员职称、资格证书考取和在外兼职的相关情况,主动填写《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挂证、挂证取酬问题登记表》。对于存在挂靠行为的,要求主动纠正错误,立行立改。同时,纪检监察组认真梳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向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和市级机关纪监工委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在本次治理中的人员范围、时间节点等相关口径,确保治理工作有据可依、与法不悖、贴合实际。

精心部署,突出自查自纠。通过下发治理文件、召开专题会议、综合廉情分析会和主动约谈等各种途径加强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充分运用专项整治中被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向各单位传达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阐明“挂证取酬”违纪违法本质以及对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危害。要求各部门重点围绕本级部门和下属单位公职人员是否有证、是否挂靠、是否取酬等,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的方式,把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逐人逐项核实查清,特别是对具有相关职称和职业资格的进行重点调查摸底,建立相关台账,确保不遗漏一人。同时,明确在专项整治中如实登记、自查自纠并且主动上缴挂靠报酬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分类施策,积极稳慎处置。针对反馈的问题线索涉及情况量大面多的特点,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数据分析组和外围调查组。一方面通过对比相关人员的干部基本信息和工作履历对反馈的大数据进行初步筛选甄别;另一方面通过调阅银行流水账单、企业工商登记信息、职业资格证书考录信息和走访谈话,围绕重点线索详细排查。同时,坚持实事求是,调查过程中兼顾当事人思想认识、历史原因、家庭客观因素等,具体个案具体分析,依纪依法稳妥处置:对于稿费、讲课费、赛事奖金等合法劳务报酬,经研判后予以直接排除;对于企业税务申报科目错误,而显示为“正常工资薪金”的,要求个人出具承诺,并由企业进行税务更正申报,补缴税款;对于取得相关职称、资质证书但未如实申报相关情况的,一律启动问题线索初核程序。

严肃执纪,构建长效机制。充分利用交叉比对住建系统、工商系统、税务系统和人社系统等大数据,进一步提高专项治理的精准性。对于自查自纠阶段故意隐瞒情况、不报少报挂靠所得、虚假整改应付的,根据市纪委监委的统一要求,经过查实一律进入立案程序,从快从严从重处置,并及时向联系的各单位公布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建立线索快速反应机制,对挂证取酬问题信访举报及时受理、及时核查。同时,围绕构建长效机制做好专项治理“后半篇”文章,要求各单位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治理相关案件的警示教育活动、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排查和建立完善个人重大事项主动报告制度等,建立疏堵结合的长效机制,合力扫除“挂证取酬”土壤。

截止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就“挂证取酬”问题线索共立案2件2人,组织处理2人,登记上缴违纪违法所得共计37.8万元。(高志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