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重点加强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作为监督“前哨”,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把对驻在联系单位“一把手”以及领导班子的监督作为“嵌入式”监督的重中之重,通过履责于行、协同力量,不断实践探索。
一是推动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要求,党委(党组)书记对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主体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2020年,武进生态环境局发生了从副局长到中层乃至一线执法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系列案件,相关责任人被处以党纪政务处分后,派驻纪检监察组推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对武进局党组、党组书记分别进行问责,市局党组书记约谈武进局“一把手”,通报并批评教育。
二是助力做深做实同级监督。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是关键,领导班子成员人人有责,不做“旁观者”。通过日常监督“负面清单”督查,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市生态环境系统完善各项民主议事制度,通过强化“三重一大”等民主决策制度、“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落实,实现集体对个人权力的制约,杜绝“一把手”的“一言堂”;推动市生态环境局完善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配套制度,将同级监督推向纵深。
三是构建协同贯通的专责监督。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以纪委专责监督协同配合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和监督合力。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擦亮监督“探头”,出台与驻在联系单位沟通协作会商机制,以监督“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为日常监督的切入点;以快查严办涉及“一把手”问题线索为执纪执法的关键点;通过参加党组会、主动约谈、列席述责述廉、监督检查等方式,紧盯“一把手”权力运行的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对“一把手”在落实主体责任、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各方面情况强化专责监督。(李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