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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向国企合作对象发放告知书 倡导清廉合作新风尚
发布日期:2021-10-13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要求天宁区两大国有企业即常州天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弘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建集团、弘辉控股)员工在会见客户时呈上一份《廉政告知书》。

这是天宁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为了进一步加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廉洁防火墙,对国企员工作出的一项明文规定。

“这一纸函件不仅是一种提醒与服务,更是对客户与员工的一种保护。”天宁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季缨介绍,对外发送的“廉政告知书”明确了严禁公司员工接受客户吃请;严禁收受客户赠送的土特产、电子产品和其他实物;严禁收受客户赠送的现金或购物卡、代金券等消费类卡券;严禁向客户索要回扣等索贿行为;严禁在客户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严禁私用客户车辆;严禁与客户发生个人借贷关系或经济往来;严禁向服务对象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或发生其他不廉洁行为。并提供了详细的投诉联络方式,恳请对方认真监督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员工的公职行为。

近年来,天宁建设、弘辉控股两大国企通过职能划转、业务整合,差异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业务规模、覆盖板块和资本积累迅速扩张,企业廉政风险度高。“廉政告知书”不仅为员工列出“红线”清单,也为客户附上投诉电话和意见反馈绿色通道,其目的就是让员工从见客户的第一面开始,就拧紧防腐、反腐的这根弦!

近一个月来,天建集团、弘辉控股已经发出告知书235份,收到告知书的企业涉及外企、国企、民企等各领域的业务单位,他们对此举回以高度赞赏,认为这既能增强双方开展业务的信任度、更能推动双方坦诚合作磊落从业、心无旁骛廉洁创业。(季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