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纪委监委下发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工作提示》后,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结合全市公安工作实际,向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制发《提醒函》,明确开展排查整治、强化制度执行、落实职能监督等具体要求。
连日来,该组会同市公安局机关纪委、督察支队、审计处、警务保障中心等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辖市局、分局今年以来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各单位对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普遍比较重视,均建立严格的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未发现“吃公函”问题,但在公务接待台账和“一函三单”规范性方面存在不同程度问题,检查组就整改发现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推进提出具体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认真开展“吃公函”问题排查整治,与时俱进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聚焦小切口纠治违规公款吃喝,确保公务接待管理落细落实。
完善制度机制。科学划分公务接待和公安机关办案、业务等用餐范围,建立健全公务接待中公函、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登记、审批和“三函一单”要求,切实提高后勤保障能力和公务接待管理水平。
严肃责任追究。坚持“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明确层级责任,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责任追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纪律约束,杜绝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发生。(谢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