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指导市中院机关纪委办结一起涉信访办理的投诉举报,相关责任人被以“第一种形态”予以处理。
该信访问题暴露出市中院相关职能部门在处置信访工作中存在职责不明、衔接不畅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该组通过认真调查、深入调研、组织协调,织紧织密监督网,督促、推动市中院制定出合《信访举报材料办理规范》,完善信访举报衔接机制,堵塞信访件在甄别、交接、处理等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
针对法院涉法涉诉类举报件办理标准化建设,《规范》围绕办理部门、材料来源、重复甄别、录入时限、分流转办、及信访分派六方面的短板漏洞,全面查找信访件来源、甄别标准、交转办流程等关口存在的风险点,制定完善制约监督机制,突出“规范”的主基调。用好的机制、严的监督,推动法院信访举报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丁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