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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记录报告 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见效
发布日期:2021-12-31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其范围涵盖司法机关内外、体制内外,全方位立体化对可能影响司法办案人员公正司法的外部因素进行规范。

在今年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被列为“六大顽瘴痼疾”之首,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刻不容缓。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实际,坚持以督促抓好记录报告制度等为重点,多措并举,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三个规定”制度要求落地落实。全市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录入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约400%,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某基层院一名领导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记录报告制度,被作为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察院正面典型案例受到表扬。

抓“关键少数”,形成“头雁”效应。始终与市检察院党组同心同向、协同联动,坚持从领导班子自身抓起,以上率下,切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不断增强记录报告的主动性、自觉性。通过全市两级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辅导解读、专题党课等方式,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确保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三个规定”学习到位、认识到位、执行到位。自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累计填报55件,占比53.9% 。市检察院检察长先后在全市政法系统“三个规定”“四长”宣讲会对执行“三个规定”相关制度进行授课,系统解读“三个规定”的制度要求并发放宣传手册。

抓督查检查,强化执行刚性。会同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处常态化开展“三个规定”记录填报制度落实情况督查,重点督查“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责任是否落实”“是否依照规定如实记录填报”等;运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形成“月通报、季分析、半年总结、年度专项督察”闭环工作模式,提醒各基层院各部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出现零报告的单位及部门跟踪督导,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结合两轮谈心谈话,对“零”报告的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逐一谈话提醒。

抓综合施策,提升填报质效。注重将落实“三个规定”与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全面从严治党、建设过硬队伍等深度融合。配合市检察院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工作指引》,构建检察干警履职时从严执行“三个规定”的常态机制,为全体检察人员集中开通落实“三个规定”电话彩铃,建立“三个规定”监督卡制度,实行一案一提醒、一案一反馈,并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和工作业绩考评,以此倒逼全体检察人员主动、如实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