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村书记,我违规接收了蒋某的入党申请,违反了组织纪律,以后一定严格把关。”常州市金坛区某村书记李某懊悔地说。
事情还要从今年年初说起。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该村党建工作资料时发现,某职业院校教师蒋某在村党支部申请入党,这引起了组织部门同志的注意。
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而蒋某所工作的职业院校设有党组织,她为什么舍近求远到村里入党?发现该问题后,区委组织部将问题线索移交给了区纪委监委。
区纪委监委随即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核。
“蒋某的基本情况你了解吗?”核查组人员找到村书记李某问道。
“她是我们村里走出去的大学生,在职业院校当老师。
“既然在学校教师,怎么向村里提交了入党申请?”
“按党员发展的规定肯定是不符合的,但是考虑到她是我们村的人,又是学校的老师,综合素质还可以,我们就准备发展她入党了。”
核查组又调取了蒋某入党志愿书等档案资料、约谈了当事人、到蒋某工作的学校进行了调查,最终核查出蒋某回村申请入党的缘由。
原来,蒋某认为自己工作的职业院校年轻人比较多,在学校入党比较困难,又打听到回村里入党的可能性要大些,就产生了回村申请入党的想法,加之村书记李某对党员发展细则不熟悉,认为让蒋某在村里入党就是个顺水人情,不会有什么问题,还可以给自己落一个好名声,于是就接收了蒋某的入党申请。
发展党员是一项很严肃的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步程序既是规范,更是纪律。2021年6月,该村书记李某因违反组织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胡镇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