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胜利举行,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回答了“过去我们为什么能成功,未来我们怎样才能成功”的重要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当以“国之大者”的使命担当,进一步发挥好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
知责于“心”,反腐不能变。要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从百年党史中汲取不懈奋斗的力量,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纪检监督,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充分认识“反腐斗争”的严峻形势,知晓“反腐”的深刻意义,明确自身的反腐责任,牢记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是最基本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底线。习近平总书记说:“腐蚀和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的确,“纪纲一废,何事不生?”要扣准“严”字,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毫不妥协,全面检视、靶向纠治。同时,所谓“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要汲取典型案例的教训,念好“廉”字经,时刻克制欲望,经常照照“镜子”,常做思想“体检”,长扫心灵“灰尘”,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远离“腐”的界线。
担责于“身”,决心不能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清醒看到,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仍然存在,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要聚焦“国之大者”,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协调贯通“四项监督”,贯通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把初心和使命落实到本职岗位上、一言一行中,坚决同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和事作斗争,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纪检监察就关注什么、查处什么,做到不负职责、不负人民、不负时代,时刻牢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重大责任和时代意义,誓要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履责于“行”,监督不能松。作为新时代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知行合一上持续发力,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强化对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三个更新”、优化营商环境、镇村换届等工作的跟进监督;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专项行动,合力绘就美丽乡村新画卷。强化日常监督,坚持防治结合,对不良倾向和苗头做到早发现、早谈心、早教育、早处置,早治“肌肤之癣”,早拔“心中之草”,有效阻断违纪进程,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着眼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做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王懿、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