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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三个高标准”推进巡察“全覆盖”
发布日期:2021-06-03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常州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最新部署要求,持续推动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委第十四轮巡察安排对市及辖市、区检察机关、政法系统开展常规巡察、提级巡察和提级巡察“回头看”,对21个村(社区)开展提级巡察“回头看”。此轮巡察结束后,将圆满实现十二届市委巡察高质量“全覆盖”。

一是高标准谋划。巡察开始前,常州市专门召开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暨市委第十四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传达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最新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虎明确指出,要一以贯之坚持“严”的主基调,更好发挥巡察“尖兵”“利剑”作用,做到“巡”出实情,“察”出实效。常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实施,前期专门召开会议深入学习巡视巡察新要求、研究确定本轮巡察对象并报请市委同意。市委巡察办及时传达落实中央指导督导专题培训、全省巡察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集中培训、岗前练兵,推动中央、省委部署要求一贯到底、落地见效。

二是高标准实施。巡前专门组织巡察办、巡察组人员赴周边城市考察调研,学习借鉴其他城市优秀经验做法。按照“高质量巡察报告、高质量问题线索、高质量意见建议”要求,调整优化巡察机构考核制度,细化考核指标体系,对巡察组一轮一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标省委巡视做法,开展巡察制度“废改立”工作,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更新,确保巡察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高标准推进。巡察办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巡察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各巡察组实施挂图作战,制定“巡察任务时间表”,划分工作步骤、时间节点、责任人员,紧盯工作任务抓好实施。同时,强化指导督导成果运用,要求各组形成规范的巡察报告、问题线索报告和谈话报告,并根据巡察实际情况对辖市区巡察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整体评价,实现全市巡察工作上下联动、同频共振。(谭剑、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