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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多付的工程款退回了
发布日期:2022-04-28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期,常州市天宁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某单位开展政治巡察,在对比工程造价审定书过程中“嗅”出了端倪。

“这个工程款核算好像有点问题,工程造价审定书税率为9%,实际开票税率为3%,最后却按照9%的税率支付,这是白白多付给别人钱。”巡察组工作人员老黄说道。

“这里面肯定有猫腻,大家再仔细查查,有没有类似的情况,一定要把问题弄清楚。”巡察组负责人老孙也说道。

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巡察组发现类似的情况一共有三笔,都是发票税率与结算清单税率不一致,导致多付给施工单位工程款。

“为什么工程造价审定书“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显示,税率为9%,施工单位开票税率为3%?“多付的钱去哪里了?为了查清这些,巡察组进行了集体商讨,并多次找相关人员谈话了解。该单位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显露了出来:对第三方出具的工程造价审定书审核不严,经手人对财务知识不了解,在审核报销过程中把关不严、审核不细致。

经过反复查证确认后,巡察组督促该单位立即整改,追回了多付的3万余元工程款项。

“巡察人员要善于“嗅”端倪、“探”猫腻,从细节处查找问题,确保巡察精准发力。”该区委第一巡察组负责人表示。(李曼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