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动态调整“作战图”。会同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等职能部门,根据清明节期间人员流动、传统风俗特点,会商研判防控难点,梳理锚定监督重点,细化明确来常返常人员防控管理、暂停现场祭扫、景区公园和娱乐场所暂停开放、聚集性活动管控、防疫物资储备、职工休假探亲管理、困难企业困难群众帮扶等12类35项监督清单,切实做到主动监督、靠前监督。
二是精准织密“监督网”。选调相关职能部门专业干部,与纪检监察干部混编组建5个督查组,由纪工委监察工委班子成员带队,每天两轮次分工对交通卡口、社会面管控、纾困帮扶政策落实、重点场所和企业防控、集中隔离点和医疗机构开展专业化监督,做细做实常态化监督,督促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同时,每日汇总研判12345、“大信访”、网络舆情等渠道反映疫情防控不到位、合法权益受侵害等群众投诉,跟踪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置,回应群众关切。
三是持续压实“责任链”。坚持“日调度、日汇总、日通报”,制发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专项督查通报3期,指出各类问题113个,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防控建议23条,向各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发出“个性化”监督提醒函7份,每天对前一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滚动督查,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3人,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细小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全局。(李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