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一案一评查。建立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变集中评查为一案一评,对移送审理、提级协审的案件,在开展审理的同时,严格对照案件质量检查标准对事实证据、性质认定、程序手续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查,逐案赋分定级,评查得分定期排名通报,与年度室部绩效考核和个人评先评优挂钩。
二是一案一辨析。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由审理室专门制作案例辨析文档,通过纪检监察内网流转,由各承办部门分别填写观点和分析意见,各抒己见、思想碰撞,既有效保证了案件质量,又激发出干部学习钻研的劲头。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联审,确保科学精准定性量纪执法。
三是一案一整改。前移案件质量关口,在案件审理评查同步,逐案梳理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经分管副书记批准后,督促案件承办部门立行立改,对反复出现的问题,提请分管领导约谈承办部门负责人,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四是一案一讲解。每月组织案件承办人和内审员专题短训,选取各承办部门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质量问题,对照执纪执法规定规则和案件质量检查标准,以实例剖析、互动交流的方式进行“点对点”讲解,帮助承办部门厘清应当“干什么”“怎么干”。对一个阶段中多发易发的共性问题,制发《当前共性问题整改规范》,加强统一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