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共产党常州市金坛区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纪委二次全会、区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总结2021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重点任务。区委书记陆秋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跃中等区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
2021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职担当尽责,政治监督有新成效,惩治腐败有新作为,党风政风有新优化,执纪为民有新成果,巡察监督有新突破,标本兼治有新亮点,为新征程上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落实省市区党代会部署、实施“532”发展战略的关键之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严格政治监督、严厉惩治腐败、严抓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规矩,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廉洁金坛,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让金坛既当好“清洁能源”的先发地区,也成为“廉洁家园”的先锋模范。
深入学思践悟,坚决扛起勇于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要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刻领会“九个坚持”,坚决贯彻“六个必须”,准确把握新时代推进自我革命的政治方向、思想武器、有效途径,充分汲取党的自我革命经验启示,做到严以治吏、防腐戒奢,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要深刻理解“四个任重道远”,切实增强政治定力,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推动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永远吹响反腐败斗争的冲锋号,为奋力开创“美丽常州金坛样板”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狠抓推进落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持之以恒强化政治监督。突出思想引领强根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全区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强化监督检查抓推进,聚焦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切实加强监督力度,确保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引导党员干部紧紧围绕“532”发展战略,全力推进“五大行动”;严肃追责问责保落实,以强有力的追责问责杜绝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在金坛落地生根。要持之以恒推进惩腐肃贪。立足“不敢腐”,强化惩治震慑作用,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反腐力度;立足“不能腐”,完善制度机制,把案件查办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堵塞一切可能的腐败漏洞;立足“不想腐”,筑牢廉政防线,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纪律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领导干部在管好自己的基础上,要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切实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密切关注新的变通变异,找出可能反弹的风险点,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露头就打、严防回潮复燃;切实加强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落实“三项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为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在“五大行动”的新战场上建功立业营造良好氛围。
突出“关键少数”,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权力运行的体制机制。要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要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的领导、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把“一把手”抓“一把手”的责任链条逐级延伸、层层压实;各级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要完善常态监督体系,健全廉政谈话、定期约谈和年度述廉等制度,让“一把手”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紧盯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综合运用各类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要突出年轻干部淬炼,引导年轻干部正确对待权力,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确保我区干部队伍的源头活水始终是一泓清泉。要强化纪委监委专责,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使改革成果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纪(工)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要扛牢监督责任,提醒和督促同级党委(党组)抓好管党治党工作,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一体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周律诚代表区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廉洁金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大会通过了周律诚所作工作报告,通过《中共常州市金坛区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各镇、街道、园区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区纪委委员、区监委委员;区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金坛控股、金坛建设、金坛华科、金坛金科、茅山控股、长荡湖控股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区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区委巡察办副主任,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各室负责人;区融媒体中心纪委书记参加会议。(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