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积极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公款旅游及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治理,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一是迅速部署发动,厘清职责分工。贯彻落实全市纪检监察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公款旅游及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明确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各党组织依规依法逐一自查。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发挥监督职责,全程跟进自查过程,通过深化上下协同、“两个责任”同频共振,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各项任务。
二是深入自查自纠,摸清问题底数。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明确时间节点、对象范围、分工职责,全面梳理在市外召开会议以及组织或参加的市外学习活动、考察调研、职工疗养、招商参展、党日(工会)活动等情况。强化规范指引,梳理因公出差、培训、会议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文件20余份,整理中央和省市纪委通报的公款旅游问题典型案例10余起,对标对表抓实问题自查。
三是加强精准研判,肃清工作作风。对各单位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及时督办提醒,视情况组织提级检查或交叉互查。同时,认真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紧抓活动审批、财务报销、经费管理等环节,加强思想教育,细化规章制度,严格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