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一次旁听观摩案件庭审,对我来说是一次深入的业务培训,通过观摩庭审中举证、质证和认证全过程,对事实认定、合法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有了更加深刻的学习。”近日,由溧阳市纪委监委承办的粮食领域沈某某涉嫌挪用公款、贪污案,在溧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组织审查调查部门、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粮食系统10余名干部现场集中观摩庭审。
庭审中,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全面调查,并组织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通过近距离感受庭审“实战”,强化了办案人员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法律意识,也让审理人员对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有了更加系统的学习,有助于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组织此次庭审观摩,是溧阳市纪委监委落实监检法职务犯罪案件办理‘1+9’协作配合机制的具体实践。今年3月,溧阳市纪委监委与市检察院、市法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协作配合的会议纪要》,建立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1+9”协作配合机制。其中“1”是一个愿景,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坚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分工负责,通过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实现配合更默契、协作更顺畅、分工更明确,形成惩治腐败合力,努力建设政治生态清明、经济生态清净、社会生态清朗、文化生态清新的廉洁溧阳。“9”是九项机制,包括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工作咨询机制、列席检察委员会机制、联合研判分析机制、促进市域社会治理机制、联合培训机制、联合调研机制、廉洁文化宣传协作机制。“1+9”机制是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实践中形成的基本经验和创新做法,为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添砖加瓦,确保案件办理取得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统一。
“为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协作配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纪监监察机关积极主动与法检对接,建立起纪检监察干部法院庭审旁听制度,以庭审现场为‘课堂’,审理案件为‘课本’,打通法法衔接‘最后一公里’。”溧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涉案单位党员干部现场接受警示教育,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更能切身体会到违纪违法付出的惨痛代价,起到“庭审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虞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