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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统计局抓好“中秋”和“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日期:2022-10-20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加强机关干部职工廉政建设,市统计局严肃纪律,狠抓廉政措施的落实,在“中秋”“国庆”期间积极营造廉洁过节、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健康过节的良好氛围。

领导重视,率先垂范抓落实。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引领带动“绝大多数”。严格落实《常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常州市统计局党组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和《常州市统计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主要领导抓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督促处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督促干部职工,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严抓严管,守土尽责,确保节日期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加强教育,多措并举抓落实。第一时间下发《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通过局网站平台发布、制发廉政短信提醒等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上级相关《通知》精神。学习传达《以钉钉子精神防治节日“四风”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常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问责典型案例》《多地严查公职人员酒驾,同桌、同车的一起查》等,掌握“十个严禁”具体内容,重申纪律红线,确保令行禁止,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统计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意识。

严明纪律,令行禁止抓落实。加大节日期间检查力度,重点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送收礼品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强监督检查针对性和时效性。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制度规定,确保人员安全。(李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