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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地铁集团纪委:加强国企内部监管 构建协同监督格局
发布日期:2022-06-29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常州地铁集团党委、纪委加强研究,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内部监管新路径、新方法,制定《常州地铁集团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监管措施清单》,共43条具体措施,多措并举构建有形有效的企业内部监督格局,把监督融入企业治理体系。

强化党委内部监督领导。集团党委加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推动“四个责任”协同贯通。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修订完善地铁集团《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若干措施责任清单》,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内部监督情况工作汇报,支持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履行职责,推动形成监督工作体系。

发挥纪委内部监督作用。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坚守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协助集团党委深化内部监督工作格局,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提升监督效能。紧密围绕集团公司职责使命、中心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建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内部监督联席会制度,定期交流研究企业监管相关问题,及时向集团党委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

整合提升内部监督能力。建立完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监督水平;建立重大事项内部法务机构和外聘法律顾问双重法律审核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流程管控的刚性约束;紧盯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构建发现、调查、处置、整改的监督工作闭环机制。(奚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