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溧阳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在履行监督职责、深化派驻监督上狠下功夫。
一是以日常监督主线。参加驻在部门各类会议,督促驻在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地方民生,提出各类意见建议,为规范驻在部门工作提供保障。把谈心谈话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途径,对干部岗位调整、信访举报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以谈话为手段,做好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增强廉政意识、自省意识,达到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护森林根本目的。
二是以专项监督为手段。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利益,在疫情补贴、稻谷补贴发放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侵占私分、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深入监督,提升监督效能。紧紧围绕实事变化,在疫情防控、物资维稳等领域进行专项整治,主动担当、深入一线、靠前监督,紧抓责任这个“牛鼻子”,聚焦人与事“两个重点”,坚决纠正和查处不担当、乱作为等行为。
三是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持续强化党纪政务案件的办理力度,结合社会反响、各专项行动开展及巡察反馈,积极研判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置,灵活运用四种形态,以第一种形态处置15人,党纪政务立案处理7人。坚持从严治标、聚力治本,针对在项目申报审核、资金使用等领域查处的一批典型案例,深入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推进相关部门的制度建设,做到以案促改,取得了较好的政治、社会和纪法效果。(毛静涛)